大概是第三次还是第四次英语课的时候,戴蒙给这些孩子开了一个会,主题是“英语课堂应该怎么样”。戴蒙是主持人,助教负责将意思准确地传达给孩子们。
议程第一步,孩子先提意见,老师应该如何如何。
议程第二步,孩子们再提同学们应该如何如何。
这两个步骤中,每个孩子都有机会发言。但我们知道,有些中国孩子,即使有机会说话,也情愿不说。戴蒙不仅让人每个孩子都有发言的机会,他还和每个孩子沟通,鼓励他们说出来。
第三步,就是在说的过程中,将每一条意见都记录下来,写在纸上,白纸黑字,最后汇总到一起。
最后一步,老师和每个孩子在这个记录上签名——我以为,这就具有了法律效应
这次会议后,我明显感到课堂纪律好了很多,毕竟是自己参与制定并签字的规则,孩子们自己也觉得有尊重的必要。
节选自《我家有个小学生》:戴蒙老师的课堂记律
而其实呢,我也不并不认为作业有多么重要,偶尔一次做与不做,有啥区别。便为什么饶是有这样的认识,还会强迫菜虫做作业呢?因为有两个考虑。第一个,其实是一本不记得作者的外国书上说的,一定的书面作业可以让孩子从身体到心灵得到收束,从而培养一种专注力;第二个,我们也想让他有一种认识,就是,无论你喜欢不喜欢,有些事情你必须去做,就像我们成年人,也经常必须去做一些不喜欢甚至讨厌的事。
节选自《我家有个小学生》:做作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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