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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报应论”无益于减少刑讯逼供

宣扬“报应论”无益于减少刑讯逼供

作者: 法学的邀请 | 来源:发表于2018-04-09 01:21 被阅读0次

    日本学者浜田寿美男写过一本小书,叫做《自白的心理学》,书中对无辜的人为何会在审讯的压力下作出不利于自己的虚假自白作了细致的研究。一个人对眼前的确定的不利后果和将来的可能的不利后果所具有的感知能力是不同的。时间的推移和可能性的降低都会降低不利后果给其造成的痛苦。正是在这样的心理机制下,被刑讯逼供的人才会为了避免眼前的较小的痛苦而作出不利于自己的虚假自白,即便这样的自白会给他带来牢狱之灾甚至是死亡。

    在同样的心理机制下,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才会为了避免被问责或者仅仅是考核上的差评而选择刑讯逼供或者容忍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即便是这么做的结果是将来可能会被追责。而“报应论”企图用其自身可能面临被刑讯逼供的危险来推动相关人员自觉抵制刑讯逼供。但是这一危险与将来被追责相比,在时间上更远、在概率上更低,从而比被追责的威慑力更小。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其残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同样的道理,追责的威慑力也不在于其责任的严重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即所有刑讯逼供的行为都将被追责。同时,考虑到时间的推移也会降低这种威慑力,还应将追责的后果尽可能提前。最理想的状态是刑讯逼供一旦发生,即刻启动追责。想要减少刑讯逼供,则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刑讯逼供的行为被及时发现、并且被一律追责。

    而在这两点上,我们现有的制度都仍有极大的改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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