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一份稳定收入的年轻时的阿成自我感觉一直挺好,早涝保收,干的好与不好,每个月几千元的工资都会按期到帐。真正是吃穿不愁。发了工资便是与所谓的朋友们一起喝茶、打牌、拼酒,反正钱花完下个月还会发。
他的父母亲也总觉得自己的孩子是天底下最帅气的小伙,又有铁饭碗,好歹父亲是单位里的一个领导,干部子弟又为孩子加了分。怎么着自己的两个儿子都该找个条件差不多的媳妇:模样要过得去,不能打麻将、做得一手好家务、挣的工资要上缴给他们、要对二老孝顺、听话,最重要的是也得有个铁饭碗、女方家还不能要一分钱的彩礼。
以上都是一家人潜移默化的共识,自然上不得台面,大家都是要面子的人。一家人住着六十多平米的房子,既没有给孩子准备成家用的房子又没有车。所以说人的自大真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
俗话说心想事成,借聘到外地的阿成在20岁时便看中了当地的一位姑娘。1.63的身高、1.9尺的细腰、102斤的体重,一张有着江南水乡气质的姣好的面容、再加上一头乌黑的长发,最重要的是家里经济条件不算困难,听话而且喜欢做家务,恋爱期间第一次为他清洗的便是酒醉后吐在床上的污物。
姑娘喜欢来自内地的、高大且温文尔雅的阿成,有份不错的工作,家庭条件也不错。所在的娘家重男轻女,想早点摆脱养父母控制的她欲借着婚姻离开寒冷的边疆和冰冷的家庭,对阿成则是逆来顺受、百依百顺!
虽然阿成的父母激烈反对他找一个无正式工作的媳妇,哪怕以断绝父子关系相威胁,却不知这种事如弹簧,越反对越坚定了两人在一起的决心,正式工阿成和合同工玲终于领了结婚证成了一家人。
怀了孕的玲随阿成回了内地婆家,与公公婆婆小叔子住在六十几平米的两居室。公公婆婆一间、阿成和玲一间,当兵复员回来的小叔子每晚只能在当厅长,睡客厅沙发。
结了婚的阿成并没有改变自己吃喝玩乐的天性,加之一大家人天天在狭窄的空间压抑且沉闷。除了在外出差,便是与酒肉朋友相聚。毕竟,和控制欲极强的父母相处,远没有与同龄的朋友们相处起来轻松。人这一世,把自己过舒服最好。
至于妻子,她就应该好好当个孝顺听话的儿媳妇,处理好婆媳关系。有了矛盾,阿成能躲则躲,躲不了便教育老婆:“妈怎么不说别人呢?关心你才说你,有人管是福!你看她怎么不去管外面捡垃圾的人呢?”
远嫁到几千公里之外的玲只能忍气吞声。大到进了婆家就得守婆家的规矩(虽然不知道这两室一厅的房子里到底有什么规矩)。小到穿拖鞋不能出门、在楼下手不能放腰上,孩子起床后该穿什么衣裤都得由婆婆说了算。
孩子进了幼儿园,玲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每个月的工资都留出1000元交给公婆,算一家三口的生活费吧!至于阿成给了父母多少,老实的玲从来没有过问,因为婚前阿成就表示过不希望玲过问他的收入,说特看不起夫妻之间因为钱的事情闹矛盾。
三十年似乎转眼就这么过去了。玲与公婆在磨合间感情越来越好,生活习惯越来越像。为了节约,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家中的废纸箱、空啤酒罐绝不丢弃,总是收拾到一起拿到废品回收站卖,10元左右的利润,一天的菜钱够了。
这一日,阿成从洗手间出来,没有关灯。玲看到后顺乎关了灯,阿成再返回来洗漱时看到被关了的灯气恼万分,嘟囔着来了句“学得真快!”愤愤得按下开关。听到此话的玲心里来了句“30年了,不算快!”没有言语,玲不喜欢吵闹不休的家庭气氛,知道他向来任性而为,一家人,和为贵!非得争个对错,赢了道理,伤了感情!少说一句损失不了什么!
洗漱完的阿成可能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理取闹,及时关了电灯,生活又在有条不紊地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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