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背景:
小红因为小绿的幽默感以及小绿救了自己的命而爱上了小绿。可确定关系以后,小红发现小绿的幽默感很低级,而且也不能带给她那种被英雄拯救的“感动”,小红感受不到那种“命中注定”的信念了,于是小红跟小绿说了分手。
这时因为一些机缘巧合,小红在小蓝身上重新感受到了这些,但小红又害怕小蓝也会变故而犹豫要不要追求小蓝。
你能给小红提一些建议吗?
写作:
我们常常因为某一个时刻爱上一个人。我们被感动瞬间的美好感受、的确可能是因为有这么一个人出现。
可这个人是这种“感受”本身吗?换句话说,我们到底是爱这个“时刻”还是爱这个人呢?
你可能会问有区别吗?有区别,区别可大了,小红。
论据一:
人是变化自由的,每个人都天生具有且必须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力。强迫甚至期待别人变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或者不变实际上都是霸凌。
人是主体,而可能按照意愿改变的东西是客体,客体即精神死亡。
妄图别人不变或者变成你想要的样子就是霸凌,每个人有自己的人生。
以爱之名的期待改变是胁爱威胁,是谋财害命。
过渡段:
可是那一刻真的好珍贵好珍贵啊,那个时刻的那个人真的好难得好难得啊……
怎么相信那不是因为这个人呢?
怎么相信我们无法拥有这个人借而拥有这种美呢?
怎么相信我们一旦妄图验证这种美就没有了呢?
难道我们所感受到的这一切都是假的,这样的美好只是幻想吗?
是的,是的,是的,是的,是的。
论据二:
感受是感受本身,我们眼中的过去只能真实存在于我们自己眼中。
我小时候很自信自足,但家人眼里我小时候算得上安静怯弱——所以我说只有我们眼中的过去是真的。家人眼中的我安静,是真的,是家人眼中抽象出的结果。我眼中的我真正快乐,是真的,是我的亲身感受。
可以那么美好的一刻,谁为它负责呢?难道因为宴席终将散去,它就只能存在于那一瞬,而后被所有人遗忘吗?
你有没有相过,如果那一刻真的存在,那种信念真的能具象存在,或许那一刻本身其实不属于你呢?
它本身只是客观存在于那一刻,它的感受不能被任何人所知。
至于我会为之惋惜的那种美好,也是真的,只是,那是我眼中的真实。
既然是我眼中的真实,那么只能我自己负责,也只应该我自己负责,强迫别人别改变即是草芥人命的凶手又把决定权交给别人伤害了自己。
结论:
所以,我们该如何纪念这一刻呢?
上策——以一种方式去记录它,方便一次次回忆。例如我们可写下一段陈情的文字,用自己的方式把它感受、传播、铭记。
中策——让它成为记忆里的一刻,让它自然地存在或消亡。
下策——我们也可以靠近拥有这种“信念”的人,帮助希望恪守那种“信念”的人,从而感受信念的存在。
死策——我们驱使爱我们的人变成信念本身,妄图客体化他人来成全自己的幻想和喜好。
升华:
美好在于美好本身,而不在于它持续的时间长短,而是我们发现它的那刻,所以它本身是否一直真实存在真的重要吗?
真正怀念的那些时刻是什么呢——是发现下雪的那一刻、是坚信竟然有人会坚定的爱自己、是下雨天抬头看滞空雨滴的那一刻。
可那些感受不是,那些感受会倒带、会具象成为动画,文字、音乐。
通过这些,我们才可以沉浸在这种再加工的抽象感受里。
所以为什么说“理想型”走不进“现实”,因为理想型是感受,而现实是现实啊。
混淆者注定误人且耽误人,反反复复跌进同一个坑折磨自己。
虔诚的是心,而不是香火钱。
我们终将学会为自己的欲望、为自己的感受买单。
那一刻——只有真正只属于我而不借助任何主体的那一刻,才真正属于我,它们是净土且不容亵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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