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里出了点紧急状况和物业打了几次交道。按理说物业服务在国内已有十几年了,小区物业管理已经积累了不少的管理经验,当前在处理好物业与业主的关系上确是非常的糟糕。简要分析了一下原因,愿能方便大家理解。
现在不少人对于物业管理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种“主人”与“仆人”的误解,要打开这种误解,物业管理是受托对物业实施管理,主要是为业主提供服务,双方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并没有主次之分。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了服务的职能,也明确了物业是属于社会服务人员,因此要首先处理好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其次要以诚相待,只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才能赢得业主的谅解和信任,有效沟通是化解矛盾的最佳办法,误解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缺乏有效沟通。只有当物业人员拥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才能提高物业服务的认同度,这种关系产生的原因及本质是及时的处理好每一件事情。有恒业者有恒心,孟子认为,只有拥有固定的产业,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人们才能感到有安全感,从而保持心态的稳定和平和,进而形成稳定的思想和行为,也就是说业主追求的是安全稳定,物业要提供。
双方在法律和合同的框架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共同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增进理解,主动沟通,减少摩擦,增进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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