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一周,我都是一瘸一拐地走路,不是腿疼,也不是脚崴了,就是因为穿了一天新鞋子,把脚踝磨破了。
右脚还好些,只是破一点皮;左脚遭罪了,先是起了一个大水泡,泡又被蹭掉,于是变成了比一分钱硬币稍小一点的圆圆的一块伤口,渗着水,血红血红的。
当天没感觉多么疼,应该是意识里老提醒自己,忍忍就好,没大问题,下班回家处理一下就没事了,于是大脑对脚上的痛感麻痹了。脱下鞋子,自己都有点害怕了,抹碘伏时,药水挲地皮肤生疼。上班穿鞋子时,就用创可贴贴住伤口,但不一会儿渗出的液体就浸透了,一个白天要换几次。回家就尽量光脚穿拖鞋,让伤口尽快干燥。
那双新鞋是我第一次穿,37码的稍微有点挤脚,38码又有些宽松,所以选的时候很是犹豫,但又喜欢那个版型和颜色,鞋子会越穿会越大,所以最终还是买了37码的,只是没想到挤脚还没多大感受,反而磨脚成了大问题。
鞋子穿着是否舒服,只有走一段路才真正感觉到,只是看或者穿一下试一试不怎么靠谱。
以后这双鞋怎么办呢?扔掉,觉得可惜,毕竟钱不是大风刮来的,它还是新的呢;穿吧,心有余悸,虽说有防磨贴之类的东东,也不能天天捯饬啊;送人吧,毕竟穿过了……先让它在鞋橱里待几天吧,实在没招了再去断舍离。
其实这不是第一次穿新鞋磨破脚了,只不过上一次发生这种状况,应该是在很多年之前了。
年轻时的自己喜欢穿高跟鞋,一般是五六分的跟,或粗跟、或细跟、或坡跟,穿上袅袅娜娜,穿裙子、裤装都能挑起来,特有型。脚后跟经常被磨得秃噜皮,但好像自己比现在坚强很多,贴上点东西继续穿,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不信磨合不了,最后自己摸着脚脖子那层皮肤都硬了许多。
现在不穿高跟鞋也有几年了,鞋橱里除了靴子跟是三分高,其余全是平底。脚受不得累了,这是前些年天天风风火火、东跑西颠,走路都是小跑的后遗症。也曾想重新再穿起高跟鞋,却没想到脚却变得娇气了,穿上后甭说走路,只是坐着都觉得累。
这是不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脚习惯于平躺了,再让它去经历磨难、适应穿高跟前脚掌撑地的苦就难以接受了。再说了,脚丫子是不是也在抱怨,凭啥自己受累受痛,却让体型展现美丽、让身材更高挑去臭美呢?自己只好败下阵来,反正青春已逝、健康第一,还是穿平跟吧。于是,买衣服裤子都考虑是否适合平跟鞋,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买鞋子首先要与自己的服饰搭配,顺序反过来了。
荣格说过,一个人感觉合脚的鞋却会夹痛另一个人的脚。现在脚上的伤口结痂了,不疼了,也牢牢记住了不能再委屈它了。好在心态变了,不只是穿鞋子不凑合了,其他的一些事情也不凑合了。比如买衣服,以前款式好看、料子相不中可以将就,现在必须各方面都满意才掏腰包;不喜欢看的书扔一边,不再因为它是名著强逼着自己去读……
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了,鞋子是自己穿的,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生活是自己过的,舒不舒心自己高兴就好,这样一来,自然烦恼就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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