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6

作者: 未雨绸缪2099 | 来源:发表于2016-02-01 18:51 被阅读0次

    第六章  悖论

    例1:母亲对不爱念书的儿子说,你该自觉地去读书。

    例2:国王说,说真话的人将被处死。

    这些悖论是人们在解决困难或寻求改变时处置失当的表现。

    违背了逻辑类型理论的主要公理:凡涉及到某集合的所有成员不可能是该集合中的一员。

    生活中的悖论

    1.强迫自己性兴奋,结果性冷淡。

    2.希特勒要求民众内心顺从。

    3.精神病院对患者的行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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