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李小璐婚内出轨的消息不胫而走,引起各大娱乐媒体的广泛关注。李小璐出轨是否属实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在关注这类娱乐新闻的同时,也引发我们对婚外情的思考,那就是一方出轨,另外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必须离婚?甚至如果因为出轨导致离婚在所难免,那么受害方在离婚过程中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那我们就来聊聊婚外情引发的婚姻法商焦点问题。
这几年,中国的离婚率可谓爆表。据2017年民政部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北京是离婚率最高的一座城市,高达39%。而在这39%的离婚人群里,又以80后居多。那么我们知道,李小璐和贾乃亮夫妇同属于80后,所有的八零后婚姻都正经历着高离婚率的考验。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80后的离婚率已超50%,很多人正面临着婚变的痛苦和焦虑,而在众多的离婚原因之中,毋庸置疑,出轨和婚外情是导致离婚的罪魁祸首。这个时候,不免就有朋友问了,一旦对方出轨或者发生了婚外情,我作为受害方,是不是就可以直接要求离婚?
先要告诉大家:普通的婚外情并不是法定的离婚理由,除非已经发展到重婚或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严重程度,才构成法定离婚的理由。我国《婚姻法》第四章是专门讲离婚的,那我们来看看法定离婚的理由都有哪些呢?
第32条给出了非常明确的法定离婚的理由,一共有五款理由。除了第五款是兜底条款之外,其他四款都很重要,我们仔细剖析一下,这四款跟婚外情有关的有两款。
第一款: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应该准予离婚。
从普通婚外情发展到重婚,其实是很难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婚的概念,你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和其他异性再次领取结婚证,这就构成了重婚。但同时领两本结婚证,这是需要“勇气”的,是极少数人的冲动选择。
其次,出轨与他人同居的,也可以判决离婚。大家知道,同居不是一夜情,同居是需要长时间的居住事实为依托的。
同时,我们知道,一方出轨的话,从很多蛛丝马迹上可以被发现,但是同居一般是很隐秘的,很难被证实,或者说并不是大多数出轨者的选择。
第四款:《婚姻法》32条第四款提到,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可以判决离婚。
这一条往往也跟婚外情有关,比如有了婚外情,选择跟配偶分居。很多人对这条其实是有着非常深的误解,我们要知道,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才构成法定离婚的条件,但是往往到法庭上,另一方并不认可这一主张,此时往往很难拿出有效证据来证明两人实际分居两年,同时,要求分居还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如两人是因为异地工作导致的分居,此时也不能生生扣个大帽子,说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必须予以离婚。
那么,一旦因为对方出轨,最终导致双方离婚,那么作为受害一方,感情受到了重创,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在这里,《婚姻法》还真有相关规定,《婚姻法》第46条是讲到,因为重婚或者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同居,导致最后双方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很多人看到这里往往会眼前一亮,他们会这么想,虽然我的感情受到了背叛,但是如果能获得金钱上的补偿,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解决办法。
这时候,要提醒大家,大众的认知会有很大的偏差,为什么这么说呢?举个例子,有一位女老板,她的家庭资产十分丰厚,总资产已经过亿了,但她发现丈夫有出轨行为,并且她的丈夫已经与出轨情人同居,她确认这一事实之后,怒发冲冠,最终决定去法院起诉离婚,在她选择第一次来咨询笔者的时候,问到“他在外面跟情人同居了,这件事给我造成了极大心灵的伤害,如果不是他出轨,我是不可能会遭遇中年婚变的。我现在食不下咽,精神恍惚,所以我要求他对我进行赔偿。”
听到这里,笔者问了她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女士,您的这种诉求是非常正当的,也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我想了解的是,您觉得多少数额赔偿金,才是您可以接受的比例?”
女老板说:“李律师,我们家情况和别人不太一样,家庭资产丰厚,而且我们俩都非常能挣钱,考虑到我的内心感受和实际损害,我觉得他至少得给我一千万的补偿,才合理。”
笔者无奈地提醒她,“虽然之前肯定了您要求赔偿的诉求,但一千万实在太多了。在我国2001年新婚姻法试行之后,历史上也没有哪次离婚赔偿案例有这么高的离婚赔偿数额的。”
她有点着急了,反问我:“那您觉得多少钱合适?”
“负责任的说,目前可以参考的司法案例,通常也就几万块。”
从预期的上千万到寥寥几万元,这个数字让女客户大失所望,对她来说,几万元根本不值一提。
由此可见,对于被出轨一方,在离婚赔偿诉求正式提出前,一定要跟专业律师进行了解和沟通,避免盲目确定自己的目标,最后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因难以得到判决的支持,导致心理的巨大落差。
从知名女星李小璐出轨事件谈起,引发了两个法商问题的深入探讨,那就是:一方出轨了,另一方提起离婚是不是就一定获得法律的支持,是要看婚外情是否已经发展到同居或者重婚的严重程度;第二个,即使对方出轨已成定局,受害方能获得巨大的经济赔偿是非常不切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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