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高三的班长找我聊天,她开玩笑地问我:“你还记得咱俩一起暗恋过的那个男神吗?”
当然记得。可是她不知道的是,我从没有真的暗恋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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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高三痛苦生活的重要调剂。我最喜欢的活动是每周去楼上汇报教学情况,因为这时我就可以在班主任激光射线一样的目光监视下,堂而皇之地绕道去另一个楼梯,当我抱着笔记本放慢脚步、自以为风姿绰约地从他的班上路过时,总会暗暗地想:他会不会恰好抬头看到我呢?
听起来不过是人类在求偶时都会做出的憨憨行为而已,可这场“暗恋”却是支撑我走过高三、考上大学的重要力量。
高中的学习压力很大,我这个人最会的就是知难而退,于是我从中考时的全市二百多名,溜到了高二时的年纪一千多名。这种落差感更让我不想学习了。我高二的老班时常因此痛心,他总觉得这都是我看不起他的缘故——我至今没想明白他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高一高二浑浑噩噩地度过了,高三的我变本加厉——不仅浑浑噩噩还很抑郁。体重飙升了十五斤,目光呆滞好似那庙里的古井,最喜欢在穿着粉色大衣、戴着粉色头花的同时,向朋友吐槽我那位双目如电、常拎大红包身穿绿纱裙的班主任。一言以蔽之,曰“愁眉苦脸,无心学习”。如今猛回首,才发现我和班主任老师还真应了“不是一班人,不进一班门”。那时的我还很年轻,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心理状态究竟有多么糟糕。
而隔壁班的那个男孩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暗恋他的人很多,只要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处处皆他的迷妹。毕竟在娱乐匮乏的高中时代(反正高考大省没娱乐),一个品学兼优还长的不错的男生很难不招人喜欢,更何况他还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用他的一个好哥们儿的话来说——“他太温柔了”。
真正决定“暗恋”他是在离高考还有两三个月的时候,那天我无意中听到班上几位女同学说起某某男神,越听越熟悉,于是我忍不住问她们:“是不是那谁?(他的名字)”
我们班长正是其中之一,她激动地问我:“你认识他?”
当然认识,我说:好歹是我初中同学。初中的我更年轻,豆蔻十三余,情窦未尝开。虽然有个男神坐在我的后座,一心向学的我也没怎么注意过他——谁让他的同桌兼好哥们讲题更清楚易懂呢?
经过班长的追问,我似乎慢慢想起来了这个品学兼优的温柔少年。我们同一个初中又同一个高中,我似乎曾在某天从他们班的窗前过时看到了他的侧影;也隐约记得他曾向去吃食堂又忘带饭卡的我伸出了援手。现在再想,还他饭卡时见到的他身后开满紫藤萝的连廊,都被阳光美化成了童话般梦幻的场景。至少对于当时浑浑噩噩的我来说,终于有一个学习以外的美好事件可以让我开心一些。
高三那个“暗恋”他的我悔不当初,毅然决然地加入了讨论男神的“暗恋小团伙”。“暗恋”是一定要做出来一些憨憨行为才算圆满,于是我不仅在每周一次经过他的班级时搔首弄姿,还穿全身西瓜红运动衣运动鞋跑过课间操,挤到他最爱的食堂窗口打饭更是常有的事。
短暂的头脑发热后,我迅速地清醒下来,我知道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他。但我决定将错就错,毕竟离高考只剩六十八天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数字我记得很清楚),也许只有“爱情”这种神奇的力量才能救救我了。
我开始每天早起,从他的小区里穿过寻求巧遇,但我知道这样也比从前到校更早;我开始整理政史地的笔记,然后仗着“老同学の面子”找他借笔记,但我的文综终于稳定在了一本线;我开始更加认真的写语文和英语,希望把自己的作文变成抄送全级的范文出现在他的桌子上,毕竟我只有这两科还拿的出手;至于数学,我按照他好哥们从前的教法来熟悉基本概念,我的数学也的确因此突飞猛进。
啊!年轻的我从高考考场出来后,不禁感慨万千:或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我喜欢他是假的,可人非草木,我知道还有一些东西是真的。他给我的笑脸不是假的,窘迫时他伸出的援手不是假的,远远跟在他后面走过的路不是假的,他借给我的笔记更不是假的——他给我带来的温暖全部都是真的。
如今想来,当真是天不亡我这个学渣,竟然派来这么个小神仙来拯救我。他只是路过我的生活,我就变得开心、变得优秀了。
后记:
2017年高考结束后,我去了211,他去了985。后来鼓起勇气给他写过信,在互通信件一年后得知他恋爱了,我就再也没有回过最后一封信。
他是君子坦荡荡,可我是目的不纯,再继续写就要做不知所谓的恶毒女配了。也是那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原来并没有多么喜欢他。
他似乎只混微信公众号,所以我大胆把这篇文章放了上来。
但是小神仙,如果你真的看见了,也请假装不知道,还有——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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