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月3日南京政府任命蔡元培为教育总长,1月9日成立教育部,教育部的重要任务就是为教育发展规划蓝图,教育方针的制定是其中最具意义的。蔡元培于1912年4月发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对清朝政府颁定的教育宗旨进行批判,主张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国民教育和美育。蔡元培对民国教育方针的币休构想从理论上进行系统探讨,引起了关心教育有识之士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并参与讨论。在他这一思想指导下,1912年7月召开的临时教育会讨论并通过新的教育方针,并于1912年9月2日,正式颁布实行。新教育方针是:“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基本反映了蔡元培的思想这个教育方针,包括了德、智、体、美四育教育,体现了受教育者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以道德教育为核心,把将受教育者培养成具有健全人格的国民作为首要的任务。否定了清政府“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否定了军权的绝对权威和儒家思想的独尊地位。新教育方针的颁布是中国教育的一个进步,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旧教育的一个重大胜利。
晚清的小学生在颁布教育法令法规的同时,教育部还颁布了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表。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课程之标准》,其中规定了初等小学、高等小学、中学和师范学校的课程,同时还具体规定了各级学校各学年的科目,以及每周各科的教学时数。废止了癸卯学制中的“读经讲经”课,突出近代学科和资本主义文化在教育中的地位,但同时对中国传统文化也采取了批判继承的态度;另外还关注对学生的美感和情感教育,注意课程的应用性、平民化和手脑协调发展的特色。民国初年的各级学校就是按此实施的。应该说,课程设置明确体现了全国临时教育会议通过的民国教育方针。它奠定了民国初年小学、中学、师范学校课程设置的基础。
国民政府成立后由于政体的变化要制定新的学制,在参照日本学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经验,形成了民国新学制草案在教育部召开的中央教育会议上,有关方面决定重订学制,于1912年9月颁布《学校系统令》称“壬子学制”,1913年,教育部又陆续颁布了各级各类学校法令,补充了这个学制,逐步形成了一个新的学制系统,称“壬子癸学制”、也称“1912 1913年学制”
“壬子癸学制”仍然保持以小学到大学教育为骨干,兼重范教育和实业教育的整体结构。这个学制规定整个教育期限为17年或18年,共分三段四级。初等教育二级,其中初小年,男女同校,高小3年,男女分校。中等教育设中学校1年。高等教育设立大学,6年或7年。小学之前有蒙养园,大学之士有大学院,均不计入学制年限。从横向的方面讲,也分为三个系统,除普通教育系统外,还有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帅范教育分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级,相当于中等和高等教育阶段。实业教育有乙种实业学较和甲种实业学校,相当于高小,中等教育阶段,还有专门学校,相当于大学教育阶段。
民国时期的小学生“壬子癸学制”和“癸卯学制”相比,有很大进步。
1.缩短了学制年限,较之癸卯学制,缩短了3—4年,有利于曾加劳动人民受教育的机会
2.取消了毕业生奖励出身的制度,消除了科举制度的阴魂。
3.女子教育取得了一定的地位。“癸卯学制”中没有涉及女子教育的地位,而“壬子癸丑学制”中普通中、中等实业学校,师范学校、病等师范学校都规定设立女校,初等小学还可以男同学。
4.在课程的改革上,取消了忠君、尊孔的课程,增加了自然科学课程和生产技能的训练;改进了教学方法,反对体罚,要求教育联系儿童实际,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
民国时期的小学生合影“壬子癸丑学制”作为民国的第一个学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教育要求,它是民国初期的中心学制,至1922年学制出现以前,有过局部的调整,但是整体的框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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