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总第110
实践而非说教
组织精神良好的表现是,组织所释放出来的能量大于个人投入努力的总和。
良好的组织精神,必须借助道德力量,借助诚实正直的品格之上。通过强调诚实正直、追求正义等有形的行为,而建立的一套超然于员工能力和态度之外的行为准则。这套行为准则,是每个人都能看得到、可以实践和衡量的行为。
因此,管理是一个又一个的具体而清晰的目标。
德鲁克认为,在实际做法上,企业可以通过以下5个方面的实践,确保组织精神的贯彻和有效:
“1、必须建立很高的绩效标准,不能宽容差的或平庸的表现,而且必须根据绩效,给予奖励。
“2、每个管理职位本身必须有其价值,而不只是升迁的踏板。
“3、必须建立合理而公平的升迁制度。
“4、管理章程中必须清楚说明谁有权制定事关管理者命运的重要决定,管理者必须有向高层申诉的途径。
“5、在任命管理者的时候,必须很清楚诚实正直的品格是对管理者的绝对要求,是管理者原本就需要具备的特质,不能期待他升上管理职位后才开始培养这种特质。”
小结:
组织精神的贯彻实施,需要依赖道德的力量,而道德的践行,需要管理者诚实正直的品格。
所以面对任命管理者时,高层管理者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诚实正直是绝对要求,而不是后期可以培养的特质。
【明日继续学习:第13章 组织的精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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