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映的电影《芳华》让我想起了读过的一本同名小说,查后才知道原来电影是由小说改编而来。小说的作者是作家严歌苓,在我的学生时代曾经读过她的作品,她的文字总是带着时光的烙印,她的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伴着一种隐隐约约的疼痛感,让你从她的字里行间中看到另一个年代的浮世三千,体味出一种发自心底的对生活的感悟。
小说《芳华》的封面上有很小的一句红色英文you touched me,意为你触摸了我。所有与芳华有关的故事也都是围绕这句话展开,一次“触摸”促使了故事的几位主人公的不同命运,而这句看似平凡的话也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而被染上了不一般的色彩。
小说讲述的是我们父母一辈的青春故事。一贯喜欢塑造多元化的女性角色的严歌苓一反常态的着力刻画了那个特殊年代里的“活雷锋”刘峰,在那个呼唤英雄、造就英雄、却不允许英雄走下神坛,因为刘峰对林丁丁的一次“触摸”被扣上了“流氓”的帽子,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一次托举却让小曼找了自尊与信心。两次触摸,让三个人走向了不同的人生道路。刘峰对林丁丁的“触摸”源自爱慕,却被解读为了下流,而他对小曼的“触摸”源自他的善良,而这种善良却只有从未被善待过的小曼能够懂得。这多像我们生活中的某个瞬间,被误解被亏待抑或被体谅被温暖,往往都来自于人们的内心选择。
《芳华》的背景年代在一九七七年,用文中的说法那是一个"背叛”的年代。在那样一个个停止了战争,却无法阻止思想动荡的年代,刘峰这样的“英雄”在遭遇众叛亲离时,严歌苓这样写“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需要一个更高的人低下来去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这句话充满了讽刺和负能量,值得人反复咀嚼和反思。
在《芳华》中,人性被放到最大化,善与恶并没有争锋相对,却让人在字里行间读出了阵阵凉意。那些正值芳华的姑娘们用家庭背景来划分人的等级,她们孤立欺辱小曼的方式不见血却扎心。这些歌唱祖国歌唱英雄的少年们,他们一边享受刘峰的善意,又刻意放大歪曲刘峰的“劣迹”,好佐证“英雄”与他们一样有狭隘、卑劣的一面。严歌苓在书中写道:“就像我一样,所有人心中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露出蛛丝马迹,让我们至少看到他不比我们好到哪儿去,也有着我们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也会不时小小犯罪......一九七七年夏天,触摸事件发生了,所有人都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它可发生了!原来刘峰也这么回事啊!”于是,一个人的一生都被改变了。
在小说的结尾,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的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刘峰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的报答还是出于内心深处的爱慕不得而知,但是一个从来没有被回报过的人和一个从来没有被善待过的人彼此依靠与相惜却显得格外动人。这就是《芳华》所迸发出的力量,它让人进入每个角色,体味时代的交错中人与人之间的种种纠葛,对人性对人心都有新的思考和认识。那些欺辱了刘峰和小曼的人在之后的人生中是否有过悔悟不得而知,但可知的是刘峰与小曼之间的感情是独一无二的,他们的内心也是平静安稳的。
小说的最后,小曼的没有来得及为刘峰读悼词,也没有用痛哭来缅怀这个她珍爱的男人。严歌苓用这样一段话结束了它:“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臭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型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臭、馊”的当口,在他们哪怕不愿触摸她一下的关口,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的身上。”
《芳华》看似就这样写完了两个人的一生,可它从头到尾写的都是人生。从大的方向看,小说貌似在探讨何谓平凡、何谓伟大、何谓牺牲、何谓永恒。但从个人视角而言,作者把生活血淋淋的拆开来给读者看,“生”即是你必须接受又无法改变的原生家庭,“活”则是你为自己选择的生存之道。而生而为人的善良与初心,则是小说的真正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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