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一句话评价这一遍读到的默尔索的性格,大概可以说是:“我观我眼,我感我心,我行我欲,我言我想。"
围观对他人的处罚永远是大部分人的快乐,不论处罚是大是小,不论是出于满足生活中对的故事的需求、对决定其他人命运的掌控感、还是所谓的”正义感“、对生存现状的不满或是感受到的威胁,就像是菜市口看伸着脖子看凌迟的或是路易十六断头台下的各色人等,我觉得这是一种根植在人心底的本能的麻木的恶。
人总需要处罚别人以平衡自己感受到的压抑与不快,至于处罚的是谁,因何原因而处罚,反倒成了其次。比如女巫案。
现代成型的法律给了处罚以正当理由,逐渐完善扩展的法条也蔓延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用以满足大众各方面抨击异己的工具。异己是人认识并区分自我的手段,识别他人与自我的差别是人的本能,通过识别差异得以稳固自我,为了保护自我而去攻击异己。
我不同于家中的猫就在于:猫憋闷在家中急切地想要出去,而他出去了就是自由的了,而我即便是出到家门之外,依旧是不自由的。
人的态度与语言的摸棱两可可谓是上天的诡计。是先有证据还是先有结论呢?人需要有多理性才会做出不受任何干扰的推断?如果人工智能并非依照人的思维范式去发展,会发展出什么样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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