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的学习中也不乏观念上的冲击。最大的冲击莫过于价值论,一件东西、一种经济活动的价值由什么决定?交易行为本身是否创造价值?按照我们从中学、大学政治经济学中学到的劳动价值论来理解,一件物品有它的固有价值,即,其生产所要花的时间乘以社会单位劳动时间的成本。也就是说,只有劳动创造价值,交易不创造价值。
但是,在1987年的《金融经济学》课上,我学到,任何东西或证券不存在什么“固有价值”,只存在相对价值。也就是,只有相对于人的效用而言,才有价值这回事。东西或证券的价值取决于它能否让个人的效用提高,包括消费效用、财富效用、主观幸福或满足感。这等于说,即使要花百亿元投资、十万劳动力一年的时间才能建好的漂亮形象大楼,如果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要用它,那么,那栋楼也会一文不值;花费再多的机器设备,如果没有人要,也一文不值;再怎么费苦力做成的衣服,如果没有人愿意出价钱买,那只是一堆废布。—— 这个观念对我帮助很大,特别是让我终于理解,原来计划经济时期只顾生产、不顾所产东西有没有人要或者有没有市场,那不是在创造价值,而是在摧毁价值。原来,没有派上任何实际用场的一代代银河计算机,也是一堆废铁,是在摧毁价值。等等,等等。
反而看之,即使一样东西没有花多少投资或者多少劳动时间,它的价值照样可以很高。最具体的例子是像百度、腾讯、无锡尚德这样的公司,这些公司都只有不到十年的历史,而且都是由几十人创办起来,也没有自己的高楼大厦(至少到几年前没有),但市值都是几十亿美元,不仅远高于其实际投入的资金和时间成本,而且比那些投资花费巨大、拥有众多厂房设备与高楼大厦、经营运作了几十年的武钢、一汽、二汽等,更值钱。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价值取决于这些公司能带来的效用,或者说收益,而不取决于其建设成本,跟建设所需的劳动时间关系不大;换言之,价值由未来的收益而定,不是由过去的成本决定。
----摘自《金融的逻辑》,陈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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