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三阴三阳的涵义以及三阴三阳命名的物质基础
一、一年中的阴阳变化
【原文】
帝曰:幽明何如(1)?歧伯曰:两阴交尽,故曰幽(2),两阳合明,故曰明(3),幽明之配,寒暑之异(4)也。帝曰:分至何如(5)?歧伯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6),所谓天地之正纪也。
【详解】
(1)幽明何如
“幽”,有阴暗之义,其在阴阳属性上属于阴“明”,有光明之义,其在阴阳性上属于阳。此处是问一年之中季节气候变化,如何用阴阳概念来加以说明。
(2)两阴交尽,故日幽
以下是回答前句如何以阴阳概念来说明一年之中的季节气候变化。“两阴”,指太阴与少阴。“两阴交尽”,指厥阴。因为从阴气的多少来看,太阴为三阴,阴气最多,少阴为二阴,阴气次多,厥阴为一阴,阴气最少,所以厥阴应在太阴、少阴之后,因此前文曾明确指出:“厥阴何也…两阴交尽也。”“幽”,指阴暗,其在阴阳属性上属于阴。从季节变化看,秋冬阴气盛,昼短夜长,属阴,因此“幽”应和四季中的秋冬相合。但是从一年之中阴阳之气的消长进退来看,阴气总是由衰到盛,盛极又衰,阴尽阳生。厥阴既为两阴交尽,阴气最少,则阴尽阳始生,寒尽温生,冬去春来。因此,厥阴从阴阳属性来看属阴,在“幽明”为“幽”,但是从阴阳气的消长进退来看,主阴尽阳生,故阴在季节上合于春,为初之气,主温,主生。
(3)两阳合明,故日明
“两阳”,指太阳与少阳。“两阳合明”,指阳明。因为从阳气的多少来看,太阳为三阳,阳气最多,阳明为二阳,阳气次多,少阳为一阳,阳气最少。其中由于阳明居于太阳、少阳之间,因此前文明确指出:“阳明何谓也?…两阳合明也。”“明”,指光明,其在阴阳属性上属于阳。从季节变化来看,春夏阳气盛,昼长夜短,属阳,因此“明”应和四季中的春夏相合。但是从一年之中阴阳之气的消长进退来看,阳气也总是由衰到盛,盛极又衰,阳尽阴生。阳明既为两阳合明,属二阳,阳气相对始衰,阳衰到阴始生,热尽凉生,夏去秋来。因此阳明从阴阳属性来看属阳,在“幽明”为“明”但是从阴阳气的消长进退来看,主阳衰阴始生,故阳明在季节上合于秋,为五之气,主凉,主收。关于“两阴交尽,故日幽,两阳合明,故日明一节的解释,历代注家多从《灵枢·阴阳系日月》篇来加以解释,如王冰、张介宾等。但窃以为,该篇是从人体之气与月份及针刺的关系加以论述,与本篇所述内容不同。因此,不从王、张等注,详见前述。高士宗注此云:“秋清冬寒,两阴交尽而始春,故曰幽。春温夏热,两阳合明而始秋,故日明。日月运行,一寒一暑,故幽明之配,乃寒暑之异也知寒暑之往来,则知一岁之幽明也。”高氏从阴阳气的消长进退来阐明厥阴属阴日幽而合于春,阳明属阳日明而合于秋的涵义,对此节的理解与注释,确属高明可取。
(4)幽明之配,寒暑之异也
“幽明之配”,指前述以厥阴、阳明来表示一年当中阴阳之气消长进退的开始。“美暑之异”,指每年气候变化有寒热的不同。全句意即由于一年之中的气候变化有寒有热,而这种寒热变化又总是始于温,盛于暑,始于清,盛于寒由渐而来,因此这种变化也就完全可以用阴阳的消长变化来加以说明,因为阴阳的变化也总是由少而多,由衰而盛,阳之动,始于厥阴,阴之动,始于阳明,其来也渐,所以原文谓:“幽明之配,寒暑之异。
(5)分至何如
“分”,指每年节气中的“二分”,即春分和秋分“至”,指每年节气中的“二至”,即夏至和冬至。此句是问每年节气中的二分二至命名的依据及气候特点以及其与前述“幽明之配”的关系。
(6)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
“气”,指气候。句中的前一个“至”字,指到极点,后一个“至”字,指二至,即夏至和冬至。前一个“分”字,指区分后一个“分”字,指“二分”,即春分和秋分。“同”,指季节与气候变化相同。“异,指季节与气候变化不同。“气至之谓至”,指气候变化到此极盛,所以叫“至”夏气极盛之时,叫“夏至”。冬气极盛之时,叫“冬至”。“至则气同”,谓气候变化与季节完全一致“夏至”之时,气候极热,冬至之时,气候极寒。“气分之谓分”,谓气候变化到此与上一季节气候变化有所区分,所以叫分。由春转夏之时,叫春分,由秋转冬之时,叫秋分。“分则气异”,谓气候变化至此与上一季节开始区分。春分之时,气候开始由温转热。秋分之时,气候开始由凉转寒。“二分”、“二至”、加上“四立”,即再加上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等四个节气,古人谓之“八节”,亦称“八正”,认为是一年之中气候变化的转折点,与人体生理及病理生理变化密切相关,因此十分重视。关于二分、二至、四立的题,张介宾论述颇详。其论云:“由四季而分为八节,则春秋有立而有分,夏冬有立而有至。四季何以言立?立者,建也,谓一季之气建立于此也。春秋何以言分?分者,半也,谓阴阳气数,中分于此也。故以刻数之多寡言则此时昼夜各得五十刻,是为昼夜百刻之中分。以阴阳之寒喧言,则春分前寒而后热,秋分前热而后寒,是为阴阳寒热之中分。以日行之度数言,则春分后,日就赤道之北,秋分后,日就赤道之南,是以日行南北之中分,故春分日阳中,秋分日阴中也。夏冬何以言至?至者,极也,言阴阳气数消长之极也。故以刻数言,则夏至昼长五十九刻,夜长四十一刻,冬至昼长四十一刻,夜长五十九刻,是为昼夜长短之至极。以阴阳之寒言,则冬至阴极而阳生,夏至阳极而阴生,是为阴阳寒热之至极,以日行之度数言,则冬至日南极而北返,夏至日北极而南返,是为日行南北之至极,故冬至日阳始,夏至日阴始也。”(《类经图翼·气数统论》)张氏的这一段论述,窃以为这是对本节经文最好的注释,论中张氏明确解释了二分、二至命名的依据,即根据昼夜的长短气候的寒热、日行的度数,即一切都是根据客观自然现象总结而来。同时也说明了二分二至与阴阳相配的关系,他说:“冬至阴极而阳生,夏至阳极而阴生。”“冬至日阳始,夏至日阴始。”“阳之始始于少阳,阴之始,始于阴”。因此本节原文中所谓的“幽明之配,寒暑之异”,质言之,也就是以少阳配冬至之时,这也就是后世书中所谓的“冬至一阳生”,及《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中所谓的“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以阴配夏至之时,这也就是后世书中所谓的“夏至一阴生”。
二、不同气候变化情况下所引起的不同疾病的治疗
【原文】
帝曰:夫子言春秋气始于前,冬夏气始于后(7),余已知之矣;然六气往复,主岁不常(8)也,其补泻奈何?歧伯曰:上下所主(9),随其攸利,正其味(10),则其要也,左右同法(11)。大要曰:少阳之主,先甘后咸(12)阳明之主,先辛后酸(13)太阳之主,先咸后苦(14)厥阴之主,先酸后辛(15)少阴之主,先甘后咸(6太阴之主,先苦后甘(17)。佐以所利,资以所生,是谓得气(18)。帝曰:善。
【详解】
(9)上下所主
以下是谈在不同气候变化情况下所引起的不同疾病的治疗问题。“上”,指司天之气,“下”,指在泉之气。“上下所主”,意即在治疗上要着重针对该年司天在泉之气进行治疗。
(10)随其攸利,正其味
“其”,此处指司天在泉之气。“攸”(you幽),此处可作“所”讲。“随其攸利”,即随其所利之意。“正其味”,即用药物或食物进行治疗。此句是承上句言,意即对于不同气候变化所引起的不同疾病,其治疗要点是:根据该年的司天在泉之气选用适当的药物或食物进行治疗。此句与前篇《六元正纪大论》中所述“调之正味从逆”同义。张介宾注:“司天在泉,上下各有所主,应补应泻,但随所利而用之,其要以正味为主也。”亦属此义。
(11)左右同法
“左右”,指左右间气。“同法”,指治法与前述相同。关于“左右同法”,注家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左右间气的治法与司天在泉之气的治法相同,亦即司天之左右间气按司天之气来治,在泉之左右间气按在泉之气来治。这种解释以张介宾为代表。其注云:“司天在泉,上下各有所主,应补应泻,但随所利而用之,其要以正味为主也。左右间气,上者同于天,下者同于在泉,故同法。”另一种解释是:司天在泉四间气均各有其所主,因此在治疗上各随其气。这也就是说左右间气是什么就按什么进行针对性治疗。这种解释以张隐庵、高士宗为代表。张注云“上下所主及左右之间气,当随其攸利,正其味以调之”。高士宗注云:“一岁之中,司天在泉,上下所主,自有常气,当随其所利而正其味,则其补泻之大要也。上下止二气,合上下之左右而六气同,故日左右同法。六气补泻正味上下言之详矣。”这两种解释,窃以为张注、高注比较合乎《内经》精神,同意张注、高注。
(12)少阳之主,先甘后咸
“少阳之主”,即少阳相火主时之时。“先”,指少阳相火主时的前一段时间,亦即少阳相火开始主时之时。“后”,指少阳相火主时的后一段时间,亦即少阳相火主时终末之时。这里所谓的“先后”,与《六微旨大论》中所述之“初中”同义,亦即六气六步每一步各占六十天又八十七刻半,其中“初”和“中”各占三十天多一点。“先”与“初”同义,“后”与“中”同义。这就是说每气主时之“先”占三十天多一点,每气主时之“后”占三十天多一点。这也就是《六微旨大论》中所谓“初凡三十度而有奇,中气同法。”“甘咸”,指具有甘味和咸味的药物和食物。全句从总的精神来说,意即六气主时,虽然在主时上各有其气候特点,但由于六气主时的这一段时间中,气候变化上有先有后,有盛有衰而且其来也渐,不能一刀切,因而在治疗上也就有先后缓急轻重的不同。少阳均主火,但少阳之始,亦即主时的前三十天中,火气未盛,所以在治疗上要用甘因为甘寒可以养阴,可以清热。从清火的角度来说,甘寒属于轻剂,火气未盛之时,轻剂即可。少阳之末,亦即少阳主时的后三十天中,火气已极,所以在治疗上要用咸,因为咸寒可以通便,可以泻热。从清火的角度来说,咸寒属于重剂。火气亢极之时,非重剂不除。窃以为这就是原文所谓“少阳之主,先甘后咸”的实质应该指出,这里所说的内容与本篇前文所述“火位之主,其泻以甘其补以”,“少阳之客,以成补之,以甘泻之,以咸软之”以及“火淫于内,治以咸冷”,“少阳之胜,治以辛寒,佐以甘咸”等文字,从表面看似有出入,但实际并无矛盾,因为前文是从火气偏胜时总的治疗情况来说,而此处则是从火气偏胜时的发展变化来谈,比前文所论更深入一步,是对前文有关火气偏胜治疗的补充。张隐庵注此云:“岁运七篇,圣人反复详论,曲尽婆心,文有似乎雷同,而旨义各别,学者亦宜反复参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实属语重心长之语,发人深省。以下“阳明之主,先辛后酸”等类似文字,其义同此,不再详释。
(13)阳明之主,先辛后酸
“阳明之主”,即阳明燥金主时之时。“先辛后酸”,即阳明主时的前一段时间中,在治疗上应选用辛味的药物或食物进行治疗因为辛可以宣肺辛可以散寒,可以使寒凉之邪从外而解。阳明之始,燥、凉之气未盛,燥、凉之邪对人体损伤不大,此时稍加鼓舞人体正气,寒凉之邪即可一汗而解,所以此时用辛即可。在阳明主时的后一段时间中,则应使用酸味药物或食物进行治疗。因为酸甘可以化阴,可以敛肺,阳明之末燥、凉之气已盛。燥胜可以伤阴,外凉可以内热,人体正气已有损伤,所以此时应该用酸。从肺来说,酸为补,用酸即是补肺。
(14)太阳之主,先咸后苦
“太阳之主”,即太阳寒水主时之时。“先后苦”,即太阳主时的前一段时间中,临床上应选用咸味药物或食物进行治疗。因为太阳主时之时,人体可以因寒郁于外而出现热盛于内的表寒里热现象。从清里热的角度来说,需要用具有清热作用的药物或食物进行治疗。而甘寒、咸寒、苦寒这三类清热药物中,咸寒与苦寒相较,作用较强,副作用较小。太阳之始,寒而未盛,里热现象相对较轻,所以此时选用咸寒治疗即可。太阳主时的后一段时间中,临床上则应选用苦味药物或食物进行治疗。因为太阳之末,寒气至极,外寒里热的现象比较明显,因热生湿的湿热现象也比较突出,肾的封藏作用受到损伤而出现相火妄动的现象。苦寒药物或食物可以清热、泻火、燥湿。因此此时应用苦寒药物进行治疗,热邪得到清除,肾的封藏作用才能恢复。因此对肾来说,苦为补,用苦即是补肾。
(15)厥阴之主,先酸后辛
“阴之主”,即厥阴风木主时之时。“先酸后辛”,即在阴主时的前一段时间中,临床上应选用酸味的药物或食物进行治疗。因为厥阴主时之时,人体可以因风气偏胜外感风邪而出现肝气偏胜的现象,酸主收,酸味的药物或食物可以使亢盛之肝气得到收敛或减弱,因此对肝来说酸就是泻。厥阴之始,风气未盛。肝气偏胜者,泻肝即可,所以厥阴主时之前一段时间在治疗上用酸即可阴主时的后一段时间中临床上则应选用辛味的药物或食物进行治疗。因为厥阴之末,风气极盛,肝气也必然随之而亢极,此时在治疗上单纯泻肝一般已经不能使此亢极之肝气得到平抑,必须同时疏其血气使邪从外解,始能使肝气恢复和调。辛主散,有疏风的作用,所以阴主时的后一段时间在治疗上必须同时用辛,采取表里同治。这种以增加肝本身的疏泄职能以疏风使邪外解的治疗方法,也就是《素问·藏气法时论》中所谓的:“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因此对肝来说,辛为补,用辛即是补肝。
(16)少阴之主,先甘后咸
“少阴之主”,即少阴君火主时之时。“先甘后”,即在少阴主时的前一段时间中,临床上应选用甘寒药物或食物对患者进行治疗。少阴主时的后一段时间中,临床上应选用咸寒药物或食物对患者进行治疗。“少阴之主”为什么要“先甘后”?其意与“少阳之主,先甘后咸”基本相同。因为少阳主火,少阴主热,火热属于一类,所以在治法上也基本相同。
(17)太阴之主,先苦后甘
“太阴之主”,即太阴湿土主时之时。“先苦后甘,即在太阴主时的前一段时间中,临床上应选用苦寒或苦温的药物或食物对患者进行治疗。因为太阴主时的前一段时间中,气候上偏湿偏热,人体也容易出现湿热病症。苦寒可以清热,苦温可以燥湿,所以太阴主时的前一段时间中治宜用苦。太阴主时的后一段时间中,临床上则应选用甘寒或甘温的药物或食物对患者进行治疗。因为在太阴主时的后一段时间中,气候上湿热虽仍然存在,但已逐渐向凉、燥过渡,人体也容易因此而出现燥象或寒象。甘寒可以清热润燥,甘温可以散寒化湿,所以太阴主时的后一段时间中治宜用甘。太阴属脾,在五行上属土。对于脾土来说,苦为泻,甘为补。这也就是本篇前文所述的:“土位之主,其泻以苦,其补以甘。”因此用甘即是补脾。
(18)佐以所利,资以所生,是谓得气
“佐”,即辅佐,亦即辅助或配合。“利”,此处可以作完善、适当讲。“资”,指资助。“生”,此处可以作本源来理解。“得气,指取得对六气偏胜时比较完善的治疗。全句意即对于六气主时的治疗,前面所讲的只是主要的治疗方法。除此以外,还要从整体出发,根据具体情况配合其它的治疗,才能使治疗上更加完善、适当,从而使人体的偏胜之气归于和平。张介宾注:“自补泻正味之外,而复佐以所利,兼其所宜也。资以所生,助其化源也,是得六气之和平也。”本篇前节中所述的许多内容,例如前述的“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辛散之”,“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火淫于内,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泻之,以辛润之,以苦坚之”等等,都是在正味治疗以外,“佐以所利,资以所生”的具体内容。
【述评】
本节内容主要是在前几篇有关治疗原则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论述季节气候的变化与人体疾病治疗方面的问题。归纳如下:
(1)根据一年当中气候变化的特点及其转折,形成了节气上的“分”和“至”。这也就是原文所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
(2)一年之中四季气候的变化过程是一个整体,同时也是一个连续的移行变化过程。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春秋气始于前冬夏气始于后”。同时还指出,每一种气候变化本身也同样是一个连续移行变化过程,因而对六气本身提出了再分为“先后”的问题,把六气所主的每一步分为先后,各占三十天而有奇,亦即《六微旨大论》中所提出的:“初凡三十度而有奇,中气同法。”
(3)由于气候变化有先有后,因而在治疗上也相应有先有后,原文在此明确提出了先后的具体治疗问题。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少阳之主,先甘后咸,阳明之主,先辛后酸”等等。
(4)上述治疗大法,在临床具体运用上,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全面考虑,综合运用。这就是原文所谓的“佐以所利,资以所生,是谓得气”。
(5)通过上述进一步论证了前述三阴三阳的涵义以及三阴三阳命名的物质基础,完全是从气候变化的实际观察中总结而来。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幽明之配,寒暑之异也。”于此有力地论证了《天元纪大论》中所谓的:“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上奉之。”“阴阳之气各有多少,故日三阴三阳也”本篇所谓的:“阴阳之三也,何谓?气有多少,异用也。”并从而对厥阴和阳明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回答。据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医理论完全是在认真观察自然变化及其与人体健康的关系中总结而来。它是中医学指导思想整体恒动观及人与天地相应理论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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