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在看到一些事情后就马上联想到彭宇案。我曾经在新疆八一中学援疆支教的时候教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法律,相比我所教过的历史、地理、政治等,更可以品味口吐莲花,妙语连珠的快感,课堂效果出奇得好,很有些成就感。看来我们的学生缺失法律教育,渴望法律普及。
每个班的第一节课,我都是讲2006年11月“南京彭宇案”案例,我的出离的愤怒,就慷慨激昂的发泄给了学生。课下有学生问我:“老师,您还愤青啊?”
随着我对“南京彭宇案”的了解的逐渐增多,手中积累的素材越来越多。先给大家分享一下彭宇案的判决书,很搞笑的天下奇文,也终于明白了岳飞的死因了:
南京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放下彭宇到底是撞了人还是救了人不提,单就这份判决书而言,就可称得上史上最弱智判决书。这种判决是对法律的彻底的颠覆和背叛!是对法律的公然强暴和亵渎!这种凭借想像力和推理判案的做法,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倒退,是对人类良知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蚕食和破坏!
法官断案,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然而,这些判决书从头到尾都在用推理和猜测的口吻表述,这哪里是一份判决书?分明就是一部充满奇特想像力的小说,光天化日之下,法院竟然启用一位不入流的文学青年来断案!我靠!!!
这份史上最弱智判决,侮辱了国人的智商!思维方式怪异!作为政法部门应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和汲取教训,努力提高司法办案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老太太跌倒了,别人去救,法官就能得出“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的结论,在这个法官心目中,我们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黑暗啊!人心该是何等恶毒!倘若今后这位法官的老娘跌倒,因无人相救而亡,这位法官还有理由埋怨社会缺乏爱心吗?不,南京人民和全国人民的爱心正是被这种白痴和弱智的混账判决给葬送了啊!那会不会因为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而左右了法官匪夷所思的判决呢?
我上大学时专门学过法律,毕业后也学过,曾想着说不定什么时候做法官。看到这份判决书,我笑了,大笑,苦笑,不是一般的可笑。这份判决书的危害在于,它彻底地以法的形式摧毁人们的爱心!它在明目张胆地把人心引向恶!它告诫人们,见人危难千万不要相救,否则将引火烧身,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灾难。这种错误的引导显然是违背公理、违背大道的。如果人人自保,人人见死不救、见危不助,我们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冷酷!我们这个社会现在的问题不是爱心泛滥,而是私心泛滥啊!我们建设和谐社会,需要的是对爱的倡导而不是对爱和善的绞杀。任何一个有公心的人都应该明白,我们目前的社会对爱和善的企盼是何等的焦渴和强烈!
我的愤怒在于,这种弱智的判决与我毕生追求的公心思想完全背离,它犹如一把剑,深深地刺伤我,令我痛楚难忍,让我条件反射般作出最愤怒的反应!
依照想像力裁决的这个案件是非常危险的,他的直接结果就是,原告搬家,彭宇辞职,法官调离,律师离职隐身。更大的恶果就是,南京人乃至全国人民此后对此类事件的漠视,间接恶果可能会是——老师们该还是不该进行见义“勇”为或是见义“智”为的教育。还记得广州可怜的小月月,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视而不见,漠然离去,难道不是彭宇案持续发酵的结果?因为人心倒了!我在对此案详细了解之后,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时候,我竟然不知怎么回答,没有任何底气。以前我让我的学生“见义勇为”,后来,我让他们“见义智为”,再后来,全国学“赖宁”——鼓励未成年的学生去救火的现象,我很想骂人了,因为我改变不了上层建筑的决策。现在呢?为?还是不为?如果教育到了这个份上,是不是很危险啊?当然,即使是我很生气,很忐忑,我还是和学生们一起讨论,教育学生,遇到这种事情,不要“勇为”,而要“智为”,不可贸然出手。毕竟我们没有保护好人的《好撒马利亚人法》。
我也试图用我的亲身经历教育学生,救人一定要“智为”。我是一名游泳发烧友,曾经在年少时救过小伙伴,由于方法不当,差点同沉水底,成为大家追悼的英雄少年。几经周折,好歹把他弄上岸。当时着急害怕,小伙伴们都忘了呼救了。大家约定,让这件事成为秘密,因为对谁都没有好处,回家一定要受皮肉之苦的,说不定还要“禁足”,每天的游泳科目就泡汤了,那才是真的难受,你懂得。后来,成年了,又遇上了落水者,我是以牺牲一颗小树苗的代价把他拉上岸的,这也算是“智为”吧! 好在,我的学生们,多数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见到倒地的,扶!我很有些成就感了,很骄傲!
社会舆论是具有放大效应的,尽管现在新闻尽量播放正面的,试图以此纠正以前播出的过多的负面新闻,但结果可能是,一个负面的远远盖过了十个正面的,1>10,只要你敢多事儿,你也可能从“大奔”到自行车,“辛辛苦苦30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有人形容这一引起极大争议并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让南京、国人的道德水准倒退50年,这个城市里“不是自己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导致这一结果的第一功臣,当推此案主审法官。由此看出,此案法官,不但缺心眼,还缺失了社会责任感。人心摔倒了容易,扶起来可就难了。看了今天遍地的“不扶”,遍地的纠结,心里很不是滋味。彭宇案的主审法官,就是很不入流的文学青年,靠想象力断案,竟连“疑罪从无”都不知道就下了判决书。难怪当年岳飞被“莫须有”枉死风波亭,看来彭宇们的心脏还是蛮强大的,否则可能早就自由落体,融化在蓝天中了!如果公布一下那家法院地址,说不定那里成为南京的又一处旅游景点也未可知。
如果本人也依照该法官的思路想象下去会发生什么?这位法官出生的时候也许被驴踢伤了脑壳,或受过严重惊吓,不然,拿出如此判决书“显然与情理相悖”;这位法官也许从中得到了什么好处,不然,拿出如此判决书“显然与情理相悖”……这样可以一直推理下去。如果第一个推理成立,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院系统组织一次彻底的检查,凡智商为负数,出生后有被驴踢伤脑壳病史、受过严重惊吓的家伙,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以防止类似丢人现眼的弱智判决沦为这个时代的笑柄。同时,应该健全追责制或重审此案。严查背后有无作伪证、外力干预司法甚至腐败等问题,要以令人信服的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还善良人以清白,把恶人的狰狞面目昭示于天下。
几年之后,有些智者,出来还原事实真相,也是见仁见智,毕竟后果摆在那里了。2012年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中国好人网首届"搀扶老人奖"评选结果揭晓。其中"委屈奖"是奖励好心搀扶老人而被冤枉的好人,奖金5000元,对获得首届"搀扶老人奖"委屈奖的"彭宇本人,另外颁发特别奖奖金2万元。您是不是有点明白了呢?
新加坡立法规定,被救助者如果事后反咬一口,要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法国、俄罗斯、英国、荷兰等欧洲国家的刑事法律,几乎都将“见死不救”规定为违法行为,救助者也受到“免责”法律条款的保护;美国《好撒玛利亚人法》规定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免除责任。以经济崛起闻名于世、文明创建国内争先的深圳,为弘扬社会正气,保护救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这一被称为“雷锋法”的国内首部保护救助人权益的法规,一经问世,便引发了如潮好评。填补了我国公民救助行为立法的空白,被网友称赞为“微规定,开先河,保义举”。可见人们对于此等法律条文之期待。
为什么直到今天,倒了不扶、扶了被赖依然层出不穷?法律有空白,不是吗?毕竟道德的约束力是苍白的、无力的,是可以被老赖置之脑后的。
所以我特别期待,有一天,出现一个“敢为天下先”的法官,以敲诈勒索罪将某个“老赖”盖棺论定,其余法官马上跟进援引,那些老赖及其子女们一定有所忌惮,社会风气可能马上逆转,法制改革可能会马上推进。
在此,建议全国人大通过决议,全面引进或学习类似美国的《好撒马利亚人法》,保护好心人的免责条款,保护善行,不让行善者流血流泪,慢慢扶正倒了的人心,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人类的公理和道德底线!否则,即使雷锋再世,也将千疮百孔。
“雷锋同志没户口,三月来了四月走”,以前,每年3月5日,还稍稍纪念那么一小下,现在,已经没什么印象了。长此以往,学生将连雷锋是谁都不知道了,遑论雷锋精神了。
其实,为何雷锋和雷锋精神淡出人们的视线,可能是雷锋们很受伤吧!也或许是人们的漠视吧!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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