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上次夜谈已经过去了五天,喝了点小酒,我又要来讲一讲最近的感悟了。我见识浅显,挖掘不出更深的东西,也不会引经据典,雕虫小技,不敢班门弄斧。唯有一副赤诚心肺,可以拿出来与诸君评判交谈。
昨晚,跟家母出门,行车路上无聊,便来闲聊。从窦唯的音乐聊到他的生活,聊到最近在看的《朗读者》,聊到余华、贾樟柯,还有写作。基本上都是我在说,家母一直在倾听我。因为说实话,她对文学艺术了解并不多,只是单纯出于一种好奇与兴趣。
她痴迷于《朗读者》这个节目,便跟我讲余华当牙医的故事,讲余华是怎样踏入了写作这条道路,从一个外行人到著名作家,用真情实感写作,其实耗费得并不多,笔下真诚,即便是黄口小儿亦或半百老妪,都能潇洒自如。
家母一直希望我能出人头地,这是所有为人父母的人之常情,不再赘述。她希望我能从事自己擅长的工作,比如老师、编辑,甚至作家。本人不才,虽热爱读书,平日也爱写一些小文章,闲涂几首诗作,但是一直没有投过稿,孤芳自赏而已。我自清醒,不会为他人几句夸赞推崇而冲昏头脑,但心中自然清楚,若我能认真伏案写作,未必不能闯出一片天地。我只叹伯乐不识千里马,却忘了要拿出千里马的本事。
说到底,我之所以有这样的自信,并非盲目,而是写作本就不是一件难事。但凡识得大字的人,写通俗的白话文是不在话下的,就如同一个人写日记,如何不使其同流水账一般枯燥无味?很简单,运用修辞手法,再加些个人的真情实感与见解,只需要一句点睛之笔,一篇通废草稿便能摇身为锦绣文章。
有人说,诗歌不能称之为文学,为何?很多人对于诗歌都存在一种偏见,长篇小说胜在洋洋洒洒千万字却无甚败笔,短篇小说胜在短小精悍、富有哲理,恰恰只有诗歌,等同无病呻吟,几行废话便成一首,普通人一天也能作得百首。 然而仔细研究去,你会发现,好的诗歌是需要慢慢用心咀嚼的。
像郑愁予的《旅梦》,前半部分都在描写,写景,写动作,没有任何技巧可言,语言也不够震撼,这就像是别人说的“普通人一天也能作得百首”。但是到了后面,郑愁予写了这样一句话:“把异地的尘土,抖落在自己的家门。”这是绝对的点睛之笔,整首诗歌因为这样的一句话而大放异彩。若说前半部分谁也能写,那么最后能想出这样一句话的人就少之又少了。
梁实秋评判冰心的《繁星·春水》,认为其不可取,本人冒昧斗胆,凭着之前的读后感而言,认为冰心写诗的确有局限性,她的本意是仿泰戈尔,但是内容却有些似是而非,虽然美,也有感悟,但总不够隽永。当然,论影响力,我怎敢评判冰心女士?况且社会环境与个人心境本就不同,这只是小小的一家之言罢了。
现代诗和古诗,我都写过,现代诗的确要比古诗容易些,因为不用考虑太多的音律平仄,感情到了,意味有了,便成了。
论现代诗人,我知道得不多,最喜欢的便是朦胧派,顾城、海子、北岛等人,这些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极其出名的现代诗人。论外国诗人,我知道的更少,不过兰波、波德莱尔、聂鲁达,都是极负盛名的,想必知道他们的人不少。
他们给予了我很深的影响,我痴迷留恋于这些破碎古怪,看似胡乱拼凑起来的语句,其中的意味十分很深远,只有反复去读、去感受,才能摸索一二,这是一种不言而喻的感觉。于是我开始写诗,有灵感的时候极少,大多都是苦吟,但效果不错,也算得上饱含深情哲理。
因此我不能认同那些“诗歌算不上文学”的鬼话,要知道,能写出诗歌的人必须具有深刻的思辨能力与观察投射的能力,必须是有思想的、会思考的人,甚而走火入魔者亦有之。我的逻辑能力与思辨能力还不足够,诗歌不只是华丽的词藻堆砌出来的,这一点我深有感悟,因而发奋要读哲学。
扯多了。
我对家母说,其实我很羡慕你们那个年代的人。为什么?因为那个年代正好处于新潮破旧的交汇时期,像我父母这个年代的人,基本上青少年的成长时期都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那个时候,中国社会处于变化时期,出现了很多文化涌入的迹象,无论是国外文化也好还是港台文化也好,让那个时代内地的年轻人感受到了不同的气息。
那时候,人文气息还很浓,信息还没有膨胀过剩,青年人的思想十分可贵。那个年代的人还热爱生活,懂得思考,知识与艺术对他们而言非常具有吸引力。在象牙塔里读书、弹琴、唱歌、斗诗,是属于八九十年代的浪漫,现在再难以看到,我时常感到可惜。
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作家写不出好东西了?这个问题很难说。信息时代经济迅速发展,快餐文化盛行,没人再愿意耗费游戏人生的时间去专心搞研究,专心伏案写作,作家们只爱写一些简单的爱情故事或者容易被消费的娱乐篇章,这样不费脑力,来钱还快,何乐不为?所以,高产量的作者一抓一大把,但是高质量的却寥寥几个而已。
当然,随便写点儿什么就能一夜暴富的想法我也有过,我从不避讳功利的想法,金钱的确是生存之道。但是,无病呻吟的东西我不会再去触碰,写作若无真情实感,写出来又有何用?真诚地写作,是每个作家都应该牢记遵守的,也是现在文学艺术界十分欠缺的,搞噱头不应该成为主流,那样只会侮辱了文字与手中的笔。
想说的东西还有很多,但是多说无益,还会显得冗长无趣,今天便先在此留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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