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到家,一进门,韭菜特有的香味扑面而来,是老公在拌饺子馅儿,昨天他说今天包饺子的。看到他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我也赶紧洗了手和他一起。
我不算是贤妻,至少在做饭这点就不算。我不喜欢留恋厨房那一小方天地,也很厌烦菜市场的各种人间味,一想到一日三餐就头疼。
依稀记得,父亲为了让我学做饭,和我较劲了好长时间。他认为,一个不会厨艺的女人很难嫁出去。
23岁,第一任男朋友带我回家,饭前要我去厨房里帮忙。我去了,那是我最乖巧的一次,他母亲叫我做啥,我就做啥。
晚上送我回家时,他含蓄地说,下回想吃我做的饭。我说,我不会……
25岁,第二任男友带我回家,他母亲热情的招呼我,叫我帮她把盆里那条石斑鱼杀了。
我觉得杀条鱼总比做一餐饭容易吧,满心欢喜的答应了。
然而,那条鱼最后被我剁成了肉条。其实也不能怪我,只怪那鱼太滑,刀又不利索,一刀剁下去,还有一半的肉连着骨。
一刀剁不断,我就剁两次,两次剁不断,我就剁三次,次次刀落的地方又不一样……
28岁,第三任男友要带我回家,我说:“我不会做饭,也不会杀鱼。”
他说:“我妈妈也不会。”
我说:“你不介意么?”
他说:“不会,以后我专给你做饭。”
一年后,他成了和我相守一生的那个人。他精心地照顾着我的一日三餐,把我从一个干瘪的黄毛丫头养成一个珠圆玉润的美丽少妇。
结婚十年,他和我说得最多的是“今天想吃什么”,聊得最多的是哪一摊的肉最好,看得最多的是如何做好一锅东坡肉。
有时我也忧愁,你说吧,一个男人成天围着厨房转,能有多大出息?我的内心里还是渴望当一个富太太的。
有段时间,我特别羡慕家里有能干老公的小姐妹,不停的催促他多学习学习别人。
他也表示要努力。于是,饭也不经常回家吃了,工资也不按时上交了。问其缘由,应酬!
我……
罢了罢了,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尽想些命里没有的东西,不是瞎折腾嘛!也许我就不是富贵命。
日子又回归到之前的材米油盐里,平淡而舒心。
有时想想,比起那些大富大贵,锦衣玉食却又缺少安全感的人,还是我这种“有人为你洗手做汤羹”的小日子更幸福。
人贵在知足常乐!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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