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犯罪类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实验室
Case No.01(真实案件,信息隐去)

Case No.01(真实案件,信息隐去)

作者: 十方迦南 | 来源:发表于2016-10-28 08:37 被阅读141次

    位置:南方某市

    地点:某区统建楼

    人物:同居男女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抢夺

    结果:女方死亡,男方潜逃至西南某市被抓获

    背景:男方离婚后,租房搬进了统建楼,一直觉得人到中年还遇到这样的事情很不公,女方多年一直和男方有情感往来,这个时候女方义无反顾开始照顾男方,并未提出结婚要求。男方经济来源并不稳定,一直打工。男女双方因为生活琐事开始出现偶发性争吵,男方情绪很容易激动,但往往过后会很后悔。男方曾经多次寻求心理咨询,诊断为压力引起的偏执型人格障碍,建议临床治疗以及跟踪治疗。周围的人也给了他很多帮助,我们都经常劝他。

    经过: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的班,早上十点多接的警,说统建楼一栋散发出恶臭,最终确定是一户里面,但是这户没人,进不去,物业也不敢私自破门,以为是老鼠死了之类的。和法医一起去到现场,味道确实很大,戴面具进门之后发现受害者尸体在门后,现场无任何破门痕迹,尸体用被褥随意掩盖,床上有翻动痕迹,可以判断比较仓促,现场有打斗痕迹,但是范围不大,集中在一处,判断为第一现场,由于是夏天,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呈巨人观,现场遗留手机一部,和皮带扣在一起,女方手机在身上,无任何财物丢失,初步勘察死亡时间5天,利器侵入伤4处,1处致命,无法联系到男方,调取监控录像发现男方于较早时出去未返回,同时现场床下发现凶器,后鉴定指纹为男女双方。

    男方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并进行全市排查。男方有初步的反侦察能力,所以导致追踪抓捕困难,于是发了全国通缉令。半个月后,犯罪嫌疑人于西南某市落网,原因为抢夺。

    心理以及行为分析:犯罪嫌疑人对抢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都坦白承认。因为罪犯之前并无案底,后期审讯时有了以下报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初犯),属于激情犯罪,无明确犯罪动机,集中在情绪的发泄,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因为在和女方争吵过程中的言语侮辱导致无法控制情绪,加之长久的对女方厌烦情绪的累积,瞬间进入无意识或者是无法控制状态,于是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无明确致死女方的犯意,犯罪心理结构不稳定,决策周期短,内心矛盾明显,作案后有明显悔意。作案后在逃跑过程中产生了标签化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得到巩固,觉得反正已经杀人了,抢夺算什么,于是有了抢夺行为。

    我直接参加了前期犯罪现场调查到后期审讯和心理判定过程。后期犯罪行为人看到现场、死者照片以及进行现场指认时依旧会表现出不自然,紧张,发抖,抠手等行为,一再强调犯罪时并非自己出于主动,而是女方先拿起刀攻击,自己出于无意识下的避险和防为目的才进行还击,但是致命刀伤在死者颈部,涉及动脉,其它三刀中两刀在头部,并非还击一般涉及部位。

    至于潜逃,男方出门直接奔汽车站,买了一个手机带手机卡,并无实名,随便上了一辆立刻开出的长途车,随后又转了一趟车,途中并无入住任何正规旅馆。经询问,反侦察技巧是从电视剧习得。

    感谢知乎网友@华威的提问,现在补充一下犯罪心理结构分析。动力结构和特殊结构两部分,

    首先是动力结构:1.反社会意识,由于个人经历,产生了错误的社会态度和对社会规范的否定;2.强烈的、畸变的需要,这个案子里主要是情绪发泄的需要,因为小社会环境不能给与支持发泄的渠道,所以这种需要虽然强烈,但是一直在累积;3.犯罪动机,情绪发泄,由于外界诱因造成情绪发泄的突破口,动机瞬间形成,造成激情犯罪;4.不良兴趣,罪犯并无不良兴趣。

    其次是特殊结构:1.气质,罪犯属于胆汁质气质,有轻度暴力倾向;2.消极的性格特征,这个案子的罪犯比较明显,包括了情绪冲动性强,理智性差,报复心,嫉妒心,挫折耐受力差,易产生消极情绪,自制力差,偏执性强,固执;3.与犯罪活动相适应能力,基本没有,仅有的反侦察能力是在电视剧中习得;4.不良行为习惯,基本没有。

    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已经完成一个周期闭环,但是并没有个性化和完全的结构化,这多现于激情犯罪的罪犯中,因为潜伏周期长,恶变到行为发生过程短,心理斗争密集,特别是在行为发生后,所以这种犯罪者矫正难度小,预后良好,再犯可能性小。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Case No.01(真实案件,信息隐去)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sdnsu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