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拥有爱的能力,与谁结婚都幸福(3)
尊重差异、允许成长。爱人之间吵架,发生分歧,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不允许所导致的,不允许对方跟自己不一样,不允许对方有些特点,不接纳真实的对方,想要控制对方或改变对方。这会让双方都痛苦,有了允许的能力,才能给对方做真实自己的机会和空间。
爱的能力之五“影响”:
每个人都会变,在爱情关系里的人们更是会因为对方而变,可以说一个人找了不同的爱人就会变成不同的人。有可能越变越完整,也有可能越变问题越严重,那么,自己怎么做,对方就会变得越来越完整呢?对方就能成长得更好呢?这就是影响的能力,让对方成长的能力。
爱的五种能力是一个完整的系统。每种能力都很重要,并且相互影响,一种能力不好,其他能力就可能会受到影响。
一个人做不好情绪管理,经常发脾气,或压抑情绪,就做不到述情、共情。
一个人不会述情,就不能把对方影响到越来越完整的状态上去,因为影响有时是需要述情来达成的。
一个人如果不能够允许,就做不到共情,因为共情的前提是接纳真实的对方,允许对方以他本来的样子存在。不允许的人常常会想改变对方,也就做不到积极地影响对方。
在本书第二到第六部分,将分别介绍爱的五种能力的具体内容,以及练习的方法,按照书中的方法去做和练习,一定会让你的爱的能力快速提升,也会让你的生活越来越幸福。
“允许”轻松解决婆媳关系问题
前面说的那位女学员,面对她老公和妹妹过于亲密这个情况,如果能提升自己“允许”的能力,她马上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获得幸福。
哥哥和妹妹,本来从小就是亲密无比的一对兄妹,长大了要保持多少的亲密和距离,是没有一个标准的,只要没有做出“过分”之事,在道德和法律上就都是允许的。
这对兄妹有这样的亲密,是他们从小发展过来的模式,是他们从小一起的经历导致的,也是彼此内心的情感连接决定的。这也是他们特有的家庭模式,是由他们的原生家庭决定的,就像是有些兄妹较为疏远一样,都是一种独特的关系。
如果这位学员能允许他们这样保持亲密,能够有共情的能力去理解老公和妹妹的内心,哥哥和妹妹独特的亲密关系就不会成为她心里的一个障碍。
很多时候,家庭里的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就像人世间的生老病死一样,是自然规律,如果内心不允许,人就开始痛苦。
比如:
自古以来,在中国的家庭里,婆媳关系都是一个不好处理的问题,或者说简直是个千古难题。关于婆媳大战的故事也经常被搬上荧屏,有人说:“谁要能想出办法解决了婆媳问题,应该颁给他诺贝尔和平奖。”婆媳关系的问题有多么难以解决可想而知。
婆媳关系为什么就那么难处理呢?
媳妇和婆婆两人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又没有深厚的感情,有的只是因为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的对接而应该遵守的道德约束,还有因为争夺来自同一个男人的爱而产生的矛盾,所以,婆婆和媳妇两人关系不好也是正常的。
也就是说,婆媳关系不好这个问题并不是关键,关键是中间的那个男人:媳妇的老公、婆婆的儿子,他允许不允许这个问题的存在,问题本来很难解决,如果他又不允许这个问题的存在,那婆媳关系不好这个问题就真的成问题了。
如果一个男人不允许这种情况的存在,面对媳妇时,他就可能会责怪媳妇不够尊重母亲,也可能会要求她爱屋及乌,爱他就要爱他的家人,可她心里明明就是不爱,非要要求她去好脸相待,这跟她心里的真实感受是不同的,她当然会很委屈和痛苦。
面对母亲时,有些男人还可能会责怪母亲,认为她老人家那么大年龄了应该让着晚辈,现在的媳妇在当女孩儿时都是娇生惯养长大的。这样一来,母亲可能会骂他娶了媳妇忘了娘。
看,一个男人夹在媳妇和母亲之间,是不是很为难?向着媳妇或向着母亲都不行,也没有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
甚至,当婆婆和媳妇发生矛盾时,夹在中间的这个男人,他根本就看不出来媳妇和母亲哪个更有理一些?哪个更对一些?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里的事也真的很难分出对错的。
婆媳关系是非常难相处的,如果夹在中间的男人能够允许她们关系不好,只要她们都跟他关系好、都爱他就行了,她们相互不喜欢不影响各自独立的生活,就是一个“允许”,使问题变得很不同了。虽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但会使这个家庭更和谐。
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消极心理,也不是阿Q精神那么简单,这是接纳,是“允许”,是心的境界,是智慧,是爱的能力。
实际上,之所以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没有“婆媳关系”问题,本身就是因为那里的男人允许他们关系不好,内心根本就不期待婆媳关系好,也不会婚后让她们住在一起,而并非是他们的婆媳关系处理得好。从这个角度看,婆媳关系本身就是由人们过于期待婆婆和儿媳这对天生的情敌关系好创造出来的。
就是这样,世上没有完美的事,世间事十有八九不如意,有些事情不如意时,如果我们能允许、能接纳,也就不会影响我们了。
同样的道理,这位嫂子会因为老公和妹妹的关系好而不幸福,也是自己不允许、不接纳造成的。允许了、接纳了,她自然就会感觉到幸福了。
“述情”慢慢“影响”对方变好
在做到了允许之后,这位女学员希望老公跟自己更亲密的情感需求,并非不能完全得到满足。
只是,这时又需要她具备另一种爱的能力了,那就是“述情”,通过“述情”来慢慢“影响”他们,但“影响”是建立在“允许”的基础上的,没有“允许”,就无法积极“影响”。
她内心虽然希望老公跟自己亲密些,但之前她做的是指责。她告诉老公,他跟妹妹这么亲密是不对的,应该跟自己更亲密些。这样就否定了老公,好像他那样做是错的,不跟妹妹那么亲密才是对的,这是老公接受不了的。
因为哥哥跟妹妹关系好本来就没有什么对错,那只是他们特有的感情而已,否定必然会引起老公的反击,因此,夫妻之间的吵架就发生了。她的初衷是希望老公跟自己更亲密,结果是两人因此更疏远了,很明显,她的方法是无效的。
她如果有“述情”的能力,情况可能就会不同,她可以经常跟老公说:“看到你给妹妹夹菜而不给我夹的时候,我有些失望和委屈,我希望你在给她夹菜时,也能给我夹。”
“你跟妹妹在一起聊天时,我有时坐在一旁很失落,妹妹在场时,希望你也能多陪我聊聊天。”
不说老公不对,只说自己的感受和需求,老公的感受就会有很大不同。
当然,要述情,还需要她能先管理好自己的情绪,能够心平气和地去跟老公沟通,而不只是吵架。
这样,老公可能一下子就感受到她内心的感受了,下次他再给妹妹夹菜时,可能会想到旁边还有老婆。妹妹和老婆同时在场时,他可能也会更多关注一下老婆了。
这样还避免了因指责老公而引起的争吵,两人之间的关系就不会被破坏。所以,当人们希望爱人满足自己的需求时,需要的是述情而不是指责。
当这位女学员有了爱的能力,虽然她的老公和妹妹的关系还是那么亲密,但她能“允许”他们亲密,能有“共情”的能力去理解老公和妹妹,也能很好地“管理情绪”后去“述情”,“影响”老公来理解自己,慢慢改善他们夫妻的关系,他们就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人人都想要生活幸福,但幸福的生活不是别人给予的,幸福的生活往往是自己创造出来的,是源自于内心有足够的爱的能力,外在的世界只是内心投射和创造的结果,幸福先是在自己心里的。
就像成功的人先是有一个成功的内心,然后,再慢慢地把它展现出来一样,幸福的人先是内心有爱的能力之后,再慢慢地把它展现在生活中的。
有爱的能力的人不讲“理”
在爱情的关系里,有一个很多人穷其一生都不知道的“秘密”,那就是爱情里从来就不讲“理”,家也不是讲“理”的地方,有爱的能力的人在爱情里是不讲“理”的。
你有没有注意过一个现象?当一对吵架的夫妻坐在你面前让你为他们评理的时候,你很难说出谁更有道理,真是应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句老话。
我在为一些夫妻做咨询的时候,经常会有这样的感觉,两个人都在向我控诉对方的不是,听起来两人说的都有道理。
老公:“她总是乱花钱!”
老婆:“我怎么乱花钱了?”
老公:“你买了很多衣服放着不穿,却还要买!”
老婆:“我的很多衣服都已经过时了啊!女人的衣服流行潮流过得很快的,你总不至于让我穿着过时的衣服出去丢人吧?”
老公:“哪里过时了,分明还挺新、挺时尚的,大街上穿的人多的是了!”
老婆:“有的人是会穿着过时的衣服上街,但我不会!”
老公:“你啊!就是爱乱花钱……”
老婆:“我哪里有乱花钱,是你不舍得给我花。说我乱花钱,你抽烟、打牌花的钱也不比我少啊!……”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就是再听上几小时,也判断不出谁更有理。而我也深深地知道,我不能这样做,他们之所以坐到我的面前,就是因为他们太讲“理”了,而这也是他们在一起经常会吵架的原因。
因为,家里从来就不是讲“理”的地方,爱情里也从来就不能讲“理”,想要提高自己爱的能力,人们要学会不讲“理”。
家里不讲“理”,爱情里也不讲“理”,而是要讲“情”、讲“爱”。
“爱”和“理”哪个更重要
爱情里要讲“爱”讲“情”,家里要讲“爱”讲“情”,难道“理”就不重要了吗?
想搞清爱和理哪个更重要,我们还是要看看心理学上对人类动机的研究。 心理学认为人做事情都是有动机的,但归根结底人类做的事情只有两类:愉快的事和正确的事。
所有人类做的事情都在这个范围内,不是愉快的事,就是正确的事,或是既正确又愉快的事。
比如:
晚上想去唱歌,是愉快的事情,唱了心情会好!
上班打卡,是正确的事情,不做是错的,会受到单位的处罚。
人刚生下来时,头脑中是没有“正确的事”的概念的,只有“愉快的事”。儿童想吃、想玩、想睡觉、想让妈妈抱、想让爸爸背着,做的事情统统都是愉快的事。
愉快的事受本我支配。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本我遵循快乐原则,核心是满足个人当前的需要,受潜意识里的本能驱动。儿童在超我还没有发展出来之前,做事情基本都是受本我支配。什么高兴做什么,什么愉快做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
正确的事受超我支配。弗洛伊德认为,儿童五岁左右,经由父母和社会的惩罚和奖励,逐渐发展出超我。超我是社会化的结果,合并了社会的价值观和标准,具体表现为是非对错等,我们常常会用“应该”来表达这些。这些标准、规则的存在是为了让人们在满足自己时不要伤害他人,人类社会得以有序发展。
人们在儿时,经常被爸爸妈妈教育,把玩具分享给别的小朋友一起玩是个好孩子,见人打招呼是个好孩子,拿人家的东西是坏孩子,打小朋友是坏孩子等。父母通过奖励或惩罚,逐渐让人们知道什么样的事是正确的,什么样的事是不正确的。
到了学校,更是学习“正确的事”的重要场合,比如做好事是正确的,随手丢垃圾是不正确的。即便走向社会,还是有大量的社会化标准被不断强调,目的依然是希望人们能做正确的事,满足自己的时候考虑到别人。
不做“愉快的事”人们自己不舒服,可能会伤害自己,人们常常用“想”放在这些事情前面,它们是感受、是情感、是欲望,人们受这些事情的驱动!
不做正确的事可能会伤害别人,所以,人们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则,保证在满足自己的时候,不伤害他人。
但是,过于严格的标准和规则,可能在人们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情况下,约束人的本能,使人不能做“愉快的事”满足自己需求,其实这对于被约束的人又是伤害了。比如:在大街上接吻,是属于愉快的事情,但三十年前在大陆就会被认为是不正确的,不但会被道德谴责,还可能会受到处罚。
这样的社会环境就会压抑人的本能,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就不舒服。同理,如果一个人在家里做愉快的事情,并没有伤害到其他人,而被过于严格的标准、规则约束,那他就会觉得家里不舒服。在没有伤害人的前提下,如果一个人过多地用“理、标准、规则、应该”去要求爱人,爱人就会不舒服。
例如:爱人只是早上多睡会儿,就被说是睡懒觉、不应该;只是把中午的碗放到晚上洗,就被认为是懒、不应该等。
心理学的一个著名学派——家庭治疗学派的观点就认为,很多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是由家庭文化导致的,这些家庭的特点就是有太多的标准、规则,而忽略人的内心是否愉快、感受是否良好,这样的家庭氛围是死板的、没有生机的。
这些家庭养育出来的孩子,走向社会后带着一种沉重感,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很正式,缺少活力,更是缺少情商。他们要么对自己要求很高,总是做正确的事,但不开心,要么对别人要求很高,总是能够发现别人的不正确。
《吸引力法则》的作者埃斯特·希克斯和杰瑞·希克斯夫妇,在他们的另一本书《情绪的惊人力量》中写道:
所有的规则条例、惩罚条文都无法改变人的内心,它们只能从外部作用于人类,迫使人类把自己想要的东西隐藏起来。可是有很多东西的力量实在是太大,是无法隐藏的,比如天性。所以,当被迫隐藏起来的东西积累到一定程度而寻求爆发的时候,就是灾难产生的时候。
他们所说的规则、条例和条文就是人们创造出来约束人们本能的“正确的事”,被约束的就是“愉快的事”,人类需要这些约束。但人对这些约束的承受是有极限的,约束不是越严格就越好的。约束在人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时可以使人道德高尚、人品优秀;约束太过于严格和苛刻时,人就可能会出现心理或精神疾病了。
家是承载爱情的地方,成家是为了更加幸福,如果家里有太多的正确、标准,会让人不快乐、让人压抑。那些没有爱的能力的人,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凡事只讲道理、论对错,不关注别人是否愉快!跟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的确不容易感受到幸福。
一个人很想跟另一个人在一起,一定是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跟他在一起,是一件“愉快的事”!过多讲理,讲对错的人,总要求爱人“做正确的事”,给爱人太少做‘愉快的事”的空间,爱人就可能不喜欢跟他在一起。
社会已经给了人们很多的标准,工作和生活已经有太多压力了。所以,在家里,这个承载爱情的地方,还是少讲些“正确”,多讲些“愉快”,少讲些“理”,多讲些“爱”。让每个人在家里都能开心快乐、轻松自在,而不是压抑和痛苦。也给爱人做“愉快的事”更多的空间,幸福就一定属于你了。
现在,你可以试试问自己:
你想吃饭和你应该吃饭有什么区别?
你想对一个人好和应该对一个人好有什么区别?
你想工作和应该工作有什么区别?
从一个人较多要求做“正确的事”,还是较多允许做“愉快的事”,按照对自己和对别人的区别可以把人分为四类:
B 类型的人对自己要求过高,自己内心不开心,所以,不是高情商、高爱的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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