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里的潮气更重了,接连的阴雨天气已让我失去了好几位邻居,看着它们一个个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搬家的样子,开心。我很少有情绪波动的时候,想想我上次大笑是什么时候来着,啊,那是一个可爱的男孩纸呢。眼睛大大的,说谎时的眼睛格外的亮,布灵布灵的,看起来很好吃。但是他们家有个讨厌的黄二大爷,每次我靠近都会凶我,生气。我们毗邻生活了好久好久好久,可能也不久吧,反正我是不清楚了,不过那只坏家伙终于走了。这天月黑风高,昏天黑地的适合串门,我来到那个好吃的眼珠子的卧室。他变了,变得一点都不可爱,卧室的墙上贴着满满的奖状,虽说于我并没有什么妨碍,但是满眼金光闪闪,还是有点不舒服的,连带着眼珠子也不香了。男孩身上的被子裹得紧紧的,只一个额头露在外面,没有眼珠子,不开心。我用手指点了点他的脑门,来到了梦的世界——这场景有点熟啊,好像在哪儿见过,那个穿嫁衣的丫头把一颗石头变得糖果放到了男孩的手心,男孩也是真的傻,直接把石头放嘴里了,哈哈,磕到牙了吧。那个丫头不错,捉弄人的手段随我,我抬眼仔细瞧了瞧那个丫头片子,大红绸缎做的嫁衣却配着一双白布黑底的鞋子,本应该戴红镶金的发上却扎满了白花布条,布条上似乎还绣了字。不识字的我原本不打算细看的,可白底黑字太过于扎眼,我就多看了两眼。苏氏锦秀,苏氏锦秀!!!我竟认得,怎么会不认得,那是我的闺名啊。我是苏锦秀,苏锦秀是我。我退出了梦境,匆忙回到老屋,谁说天黑的时候适合走动的,骗子。我的前半生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也忘记了自己的一切,我的后半生将谨守自己的名字,尘封自己的往昔,等待灰飞烟灭的一刻。你看到了吗,除了你我没有伤害过谁,纵是魂飞魄散,我也不后悔,因为我要的公道我自己讨来了。我的魂越发的溃散了,过不了多久就真的消失了,这间老屋倒成了我最后的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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