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错事还摆臭脸,这似乎不合清情理、不可理喻,但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人,究其原因大抵是自尊在作祟吧。
我们知道的是,在错事发生前,作为当事人在认知方面是不认为是错的,或者在错事还没发生前当事人认为自己是正确的。既然是认知出现了差错,就难免不能在行为方面加以约束和控制,而只有当事情本身出现偏差为当事人造成身心伤害时,当事人才能真正意义上加以确认而为错事付出的代价。
在当事人倍受精神与物质折磨与伤害时,如果有人横加指责或不友好的批评,出于维护自尊或受害人那一点可怜的颜面而摆出一副不服气臭脸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世间事纷繁复杂,错的与正确的事往往一时难以认知辩识,加之每个人文化知识与专业素养不同,对事物的认知程度也存在千差万别,在实际生活或工作中难免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差错。
不过作为当事人在确定自己做错事的情况下,如果还一味强词夺理、死不认错那似乎也不知好歹。当错误已经铸就,需要反思和警醒,要坦诚面对,敢于剖析、知错、认错,提高自己对事物的了解和认知水平,不要因为自己的固执或偏见为自己未来人生种下隐患和恶果。
要知道自知者明,自欺者暗,人生是自己的人生,所有幸与不幸都需要自己去把握、面对和创造,希望犯过错或正在犯错的人能够醒悟,勿因自己的无知或愚蠢而铸就生命中不该发生的遗憾。
认识自己,从而改变自己,人生才能充满无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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