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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遇你不悔,落笔亦不悔

《情人》,遇你不悔,落笔亦不悔

作者: 果壳是我 | 来源:发表于2018-09-20 00:37 被阅读35次
    图片来自豆瓣

    “我已经老了”,这种开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驾驭的。君特·格拉斯说,他从不改他写的书的第一句话,那奠定基调。我理解的话,那包涵中微妙的情韵在里面吧,最纯正的情韵,作者想要传达的感觉。

    当她遇到他,接纳他那一刻,她就老了。

    她爱他,从见他那一刻。

    他爱她,不能不爱,一直一直爱,直到死去。

    她很不幸,生于贫穷的家里,偏偏又是白人,骄傲的,高贵的白人。

    她的家需要钱,她不得不去,找一个男人。

    打定主意,带着预谋而去,幸好所遇之人是她喜欢的,他也爱她,爱到骨子里,爱到死去。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为什么呢?我想,因为爱过吧。

    曾经有一个故事,说一个老人的心千疮百孔,上面全是补丁,有个年轻人的心完整,光洁。

    年轻人看不上老人的心,为自己的心完整。老人说那是与人交换的,每遇一个有缘的人,他会跟对方彼此交换心的一部分,从心上扯下一部分,交换。年轻人受触动,从自己光洁完整的心上扯下一部分,与老人交换。

    大概是相同的原因吧,爱最美。表面的光鲜,太表面。

    木心说,不幸的童年,使人性格尖锐。我想,不幸的童年,也会让人早熟,或者敏感吧。她在十五岁半之前就明白“欲念在把它引发出来的人身上,要么根本就不存在。只要那么看一眼,它就会出现,要么是它根本不存在。它是性关系的直接媒介,要么就什么也不是。”

    她从特殊的环境里成长,她很倔强,她有自己的梦想。白人少女又怎样,她愿意爱一个中国人,他爱她。这比无滋无味地嫁给随便哪个白人好多了,她并不悔,所做的一切。

    这本书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玛格丽特的。我想作家,有些作家,会不会像白布一样,有意地让自己接受各种色彩,以使自己描绘的世界更丰富多彩呢?作家写的,终归是通过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

    玛格丽特很有勇气,她决定抛掉羞耻等不必要因素,写这个故事,她说,“写作,什么也不是”,这其实是一种化境了,我猜。

    玛格丽特觉得这本书,除了最后的那个电话,她认为没有遗憾。真好,其实作家自己就可以感知到自己的作品是否顺畅,完美,或说,完美的程度。她落笔不悔。


    人物分析:

    她:倔强,不拘泥于世俗,有自己的思想和梦想。家庭经历很不好,性格是有些矛盾的,但占比不大。

    他:中国人,摆脱不了父亲,或者说中国强大的惯例。他爱她,愿意为她勇敢,可是这种强度不足以对抗外界施压。

    母亲:平庸,完全被世俗吞并,顺从地像一只羔羊。穿着打扮、生活方式和态度,从心里她是要遵从白人的惯例的。可她又是一个母亲,她爱自己的孩子,宁可榨干自己的血,依然想满足她的孩子。很可怜。

    海伦·拉戈奈尔:还滞留在童年时期,她美而不自知,像《百年孤独》里的雷梅苔丝。她是不是不该来呢,这人世间?


    线索交织:

    这本书里讲的有三条线索,齐头并进,相互交织。

    一,不消说,是他和她的情。

    二,她贫穷的家庭,母亲与两个哥哥的命运。

    三,她想写作。我不禁怀疑,她的预谋,会不会是为了写作呢?我不敢相信。


    一部作家自己和读者都觉得不错的作品,推荐给你,反正它很短,你尽可以多读几遍,它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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