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与《百年孤独》的邂逅,是一个纯粹的偶然。从那以后,读武侠小说和网络小说的我,开始被另一个世界震撼到了。
那是初二,我的一个很要好的同学,她问我,要不要她帮我在我网上买书。我本打算拒绝,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就《百年孤独》吧。
彼时,南海出版公司第一次拿到了简体中文版《百年孤独》的版权。我现在任然记得,当时的报纸媒体如何报道这一事件,可谓盛典。而我,喜欢在上下课的路上,路过一家报亭时,停车,驻足,拿起报纸来读。一读就是半个多小时。《国际先驱导报》、《环球》、《参考》、《南方》、《茂名日报》和《茂名晚报》,等等。
我还从另一个地方知道这个奇特的书名。那就是语文辅导资料,其中会有世界文学名著简介。我在家无所事事的时候,就喜欢读上面的书名。几乎倒背如流。可我没有想过去读。
也许,再过一阵子,由于媒体带来的,我对《百年孤独》的兴致,就会退去。潮有来,也有去。可是呐,她来问我,你要我帮你在网上买书吗?
此前我从没有找她帮我在网上买过书。她说,她是为了凑单。百年孤独?听起来好奇怪哦。
后来我读这书读到走火入魔。我在家里拆开保护的薄膜,怀着好奇心,打开。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在那个初次见面的傍晚,我一字一顿的默念着小说。我被书中描写的神奇景象所吸引,仿佛自己也跟随在吉普赛人背后的村民之一,吃惊于他们带来的外世界的奇迹。
恰好我的家里人都加班,我如饥似渴地读,忘了吃饭。甚至天色已暗,我却不愿意挪开五秒钟,去摁下灯的开关。要知道,开关就在我两块瓷砖以外的墙上啊。可是夜的阴影提醒我,我必须去开灯。我于是手里捧着书,面几乎埋在书页里,一点一点地慢慢挪过去,开灯。
我那时候像疯了一样,到处拽着同学,给他们默写、背诵原句,复述那些神奇的、光陆怪离的人与事。同学们一见到我都笑着说,“好孤独啊”,“是,对,百年孤独,孤独”。我知道他们的意思,却也装疯卖傻,嘻嘻哈哈地附和着,“百年孤独呀”。
我很快就把书读完了第一遍,第二遍,第三……我看到上句就能背出下句。可我还是不觉得过瘾,头一次觉得美好时光留不住。在近乎腻了的第N 次翻阅里,我突然灵机一动,看完这句,去读上句。哎,好家伙,又有那样快活、新鲜的愉悦感了。我就这样,倒读如流,居然也津津有味地读了好几回。
我那时候还不懂,什么都不懂,读《百年孤独》,不求堪解。我只觉得这是一本童话一般的书。不知为何,读得刻骨铭心。它,一部拉美小说,出版于半个世纪前,为何我读得如痴如醉。我是为书狂,还是为己狂?
我不知道。
二
这个答案在高一的时候,找到了。找到答案的楔子令我心痛,马尔克斯去世了。我当时上电脑课,在电脑课的电脑上挂着QQ,刷空间。快下课时,突然收到一个初中同学的信息。我一看,楞了。
“邓彬,节哀顺变阿。”可是我没有来得及问他为什么突然说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就下课了。我的心里无由来的惊慌。一定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他没有在耍弄我。可是发生了什么呢?我不知道。
回到教室,我借了同学的手机,终于知道了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而它已经在全世界被报道。
哥伦比亚小说家马尔克斯在医院去世了。
我有点难以置信,一个大活人,怎么说没就没了。浑浑噩噩地上完其余的课。铃声一响,我马上骑车狂奔,好像这样就可以回到过去。我飞奔到报亭。我抓起一份报纸,两份,三份。我在上面找,找那个和蔼的、胸前别着一朵玫瑰花的老头子。
你看这个老头子,多大年纪了,还别花呢。可我知识,他是真的去了,没了。
我又一次发疯了。我把所有有报道马尔克斯的报纸都买了,回家把属于他的版面细心剪裁下来,装订在一起。为此,我把我家附近,我知道的报亭都转了一圈。
哥伦比亚降半旗致哀。墨西哥总统发表讲话。奥巴马发表讲话。好莱坞著名明星在推特上表示悼念。人们深情地称他为“加博”(音译)。一时间,世界属于他。上到总统,下至布衣,人们都在为之哀悼。
所有的媒体和舆论,都在回忆这位小说家的点滴,和他的种种作品。我了解到,有一个白俄罗斯妇人,为了搞清楚这部书,她把全文抄了一遍。在悲痛中,我突然开始思考,我为什么会那么喜欢百年孤独?
媒体转载的作家李洱的讲述,启发了我(全文请百度李洱回忆《百年孤独》)。我开始把《百年孤独》和我的见闻、生活、记忆联系起来。我开始明白,为什么李洱的爷爷会说,这个作家好像来过中国,这部书是为中国人写的。我也开始明白,为什么我那个时候会为之而走火入魔。
就这样,我开始明白了严肃文学,开始懂得了思考。马尔克斯无形之中成为了我在严肃文学道路上的领路人。我由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感谢马尔克斯。
最后放上一张图,不要在意字迹潦草塞。
结缘《百年孤独》书都已经开始发黄了,起了深浅不一的色斑。原来书和人一样,老了,都会起斑。
岁月留痕,不是飞鸿踏雪泥,来去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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