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我是在很久很久以前知道了这本书,然后读完,当然,如今洛丽塔这个名词不仅仅是特指这一本书,一部电影,它可以是一个形容词,一种心理现象,甚至,一派服装风格。
总而言之,我是在看过书很久之后,才确切地了解了书的作者纳博科夫。事实上,《洛丽塔》绝对不是纳博科夫最具代表性的写作风格,但却因其风靡世界的巨大的影响力,导致纳博科夫反而被其所定义。连纳博科夫本人都不得不承认:“真正出名的是《Lolita》,可不是我这个连名字都不被记得的老头儿。”
我有时会疑惑,为什么人们如此着迷于这个故事,这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并不复杂,四十多岁的法国男人迷恋十三岁的继女洛丽塔,与其畸恋并同居。而少女洛丽塔长大后开始厌恶这段关系,于是有了疯狂的逃离和锲而不舍的追寻。最终,男人为爱复仇却病死狱中,十七岁的洛丽塔也死于难产。
就其中的情爱本身而言,显然不符合大部分人对自身爱情的理想和设定,但或许,洛丽塔这个幼女符号所代表的那种“惹人发狂的优雅,难以捉摸的、诡诈的、灵魂分裂的、阴险的诱惑力”,就是人们一边慌张闪躲、一边趋之若鹜的原因。
而《洛丽塔》之所以与当代社会的关系如此密不可分,正是因为在全世界范围内,“洛丽塔”比比皆是。
我听过这样的真实故事,年轻女孩陷入与成熟长者的感情旋涡,患得患失,和自己的想象谈着恋爱。这样一个姑娘,稚嫩,鲜活,脆弱,这一切的特质不都应该是最美好的吗?为什么会因为她们各种不同的际遇、念头和选择,反而成为对准自己的利刃。单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易得的东西,最珍贵也最易碎。人啊,总是觉得无聊势利的世俗规则束缚了自己的“爱”,惊世骇俗才是死水微澜时候的唯一解药,听听,心碎的声音比什么都美。
然而,这样的情绪是危险的,易燃易爆炸的。某种程度而言,爱情的本质是需求。无论如何粉饰,内心对尊重与自我实现的渴望始终是需求的缺口。你需要承认、需要陪伴、需要祝福,需要对方的“天天年年天天”,而非隐秘、躲闪、屈居人们视线之外的感情。
昆汀的电影《危险关系》里曾提到,“危险源于本能。我们把占有他人财物的愿望称为物欲,占有他人身体的愿望称为情欲,占有他人思想的愿望称为权欲。以及,占有所有的一切,我们发明了一个名词——爱情……”
这个世界上是否存在完全丧失自我主义的人,倾向于在一段自我折磨的关系中寻找所谓爱的证据,我不确定。也不是否定所有类似故事里的长者角色,毕竟每段故事自有它的起因,外人很难置喙。可是有一句话,虽然在这里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但总觉得必须得重复一次:“女孩们,别指望自己的才华,外表,性格或其他任何一样东西能成为他今生之所爱,一句话——你,吓不到他。”这句话实在掷地有声。
好在我们毕竟不会年轻太久。终归有一天,我们会希望自己的人生,能不经历痛苦就不经历痛苦,能不经历伤害就不经历伤害。最终我们不过是在找寻一个地方。在那里,有同等的爱与被爱。
关于洛丽塔的一切是美丽的无与伦比的,但是洛丽塔,永远不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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