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那年,路过商场的时候看见一条红裙子,种种原因没买成,后来我心心念念了好多年。再后来,看过许许多多惊艳美丽的红裙子,可就算买了下来,也总会觉得少了点什么味道,觉得那不是我的红裙子。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好像突然就懂了,喜欢是件太难得的事。
不知道你们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
喜欢的零食放一放,等我瘦下来了再来吃;
喜欢的衣服放一放,等我工资发了再来买;
喜欢的人放一放,等我变优秀了再来追……
到后来,喜欢的,都被放一放耽搁了;放一放,就好像没那么喜欢了。
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人生从来就是这么有趣,遗憾着遗憾着也能称得上圆满。
只是,你们真的没有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失落过吗?
喜欢,是件多难得的事啊。
图片 | 网络以前看哪吒传奇的时候,真是分分钟想拿大刀砍了纣王和妲己,君主荒淫、妖妃祸国,仅仅是他俩就完完全全满足了我对坏人的所有认知。可后来再回头看看时才发现,也只有他俩能完完全全满足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
记得国破那天,石矶娘娘让妲己去杀了纣王。
妲己拿着刀去见纣王,纣王却大大方方地敞开衣襟——只要爱妃高兴就好。
妲己跪地,告诉纣王有事隐瞒,纣王却握着酒杯哈哈大笑——我知道,爱妃是狐狸变得嘛,可是寡人宁负天下也绝不负你。
纣王他,或许真的不是一个好皇帝,可是他的喜欢,真的是喜欢。
看着最后妲己和纣王携手走进鹿台的熊熊烈火中,虽然只是动画片,可那满眼满眼的红色却凄美悲壮地让人记了好多年。
人活这一世,能遇到的人和事真的是数也数不清的,每一阶段对人和事的领悟也都是不尽相同的。
唯独那份关乎喜欢的情感,18岁和80岁别无两样.
不管是对一本书、一朵花又或者是一个人,那种都感觉足以让人念念不忘,以至过后想起,都还能在心头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
想一想现在的我们,好像都已经快要习惯了带着张面具来看世界。喜欢的也说不喜欢,不喜欢的也说喜欢。真真假假叫人看不清楚,也让自己瞧不明白。
只是,喜欢是件多难得的事啊,不求圆满,好歹我们也该给这有万钧之力的俩字一个交代。
若是喜欢一本书,就应该费尽万千心思地买到它,把它放在自己的书桌、床头,沏一壶滚滚的茶,在静静的灯光下打开,就像会见多年未见的好友一样,自是满心欢喜。
若是喜欢一朵花,就应该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或跑着或跳着来到它的身边,朝它做个鬼脸吐吐舌头,又或者悄悄地蹲下,趁着微风轻拂的时候亲一亲它。
若是喜欢一个人,就应该为他脸红一次,在有月光的夜里思念他一回,最好地,是借着朝阳升起的光芒万丈给自己勇气,然后告诉他。回来的路上再若无其事地笑一笑,总归要让自己开心才行啊。
喜欢是件太难得的事。
每一次心动的感觉,总不能被辜负才可以。
就因为喜欢是件太难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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