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年龄是否有必要下调?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日趋增多,除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的法制教育的忽视,还有当今社会的环境所影响。
无论从哪方面看待,当今社会的信息获取速度加快,也导致负面信息的传播比以往更广更快,而作为没有完全辨识能力的未成年人,受负面信息的影响更大,甚至塑造负面的价值观、世界观。
因此,当未成年人犯罪时,往往是以一种玩乐的心态在犯罪。
当我们阅读到此类新闻时,痛心疾首恨不能杀之而后快。
但当前法律的条文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免责界限,因此很多看似荒谬的判决,实属正常。
但是否有必要下调呢?
私以为可以不下调,但要给那些犯了罪的未成年以惩戒,完善收容管教的方式方法,避免未成年犯罪后依然逍遥法外,给犯罪者一个错误的社会价值观,更可能在以后的某一天,做下更大的悲剧。
其实前后回顾一下,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是一种法律认识错误呢?
他不知道霸凌是错的?他不知道掐人会死?他不知道人是脆弱的,现实是不会重生的?
如果不知道,说明家庭教育与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如果知道,说明价值观、世界观已经扭曲,需要重新塑造。
一个人的成长,不仅在自身,更关键的还是周围环境,家庭、学校、社会,无一不是能够影响到人的思想、行为、眼界以及观念。
我国的基础教育,依然任重道远,在经济先行之下,扭曲的价值观比比皆是,重利忘义之辈层出不穷,蝇营狗苟之人充斥教位。
思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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