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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型辩题能打成事实型辩题吗?

价值型辩题能打成事实型辩题吗?

作者: Jerry汪 | 来源:发表于2017-04-28 16:49 被阅读799次

    长久以来,“事实不可辩,唯价值可辩”的信条左右了大陆的价值类操作。而台湾辩论圈部分队伍在处理价值类辩题中把辩题当做事实型辩题来操作收到了奇效,似乎给辩手们指出了一条新道路。但是,价值型辩题真的能打成事实型辩题吗?让我们先复盘几场比赛看看。

    以“人是否有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为例,正方将比赛打成“安乐死合法化”+“色情业合法化”+“毒品合法化”获胜,是否能说明这个“价值判断”辩题就能按照事实型来打呢?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辩题。人是否能自由处置自己的身体?大多数情况下是肯定的。你能抽烟,你也能酗酒,你也能关上门来自己吸毒,没有人会管你。但是当你在公共场合时,你不能抽烟;当你要开车时,你不能喝酒;除非你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孤岛上,不然在哪个国家你只要吸食毒品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呢?

    我们可以注意到,后一种情况,都存在“自由处置自己的身体时,会危害他人”的现象。在公共场合抽烟,别人会吸入二手烟;酒后驾车会加大行人和其他驾车者的安全隐患;吸毒更不用多谈,毒品产生的致幻效应会增加吸毒者的攻击性,另一方面各种犯罪活动和毒品有着极强的联系,各国都在打击毒品和相关犯罪。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你有自由处置自己的身体的权利,但是当你的行为会危害其他人利益,或者你的行为产生危害他人利益的风险是你个人无法控制的时候,你的行为就会收到限制。

    自由,从来是一个“度”。

    那么为什么正方把比赛打成“安乐死合法化”+“色情业合法化”+“毒品合法化”能够获胜呢?我认为,并不是这种打法很厉害,而是反方是在太弱小。

    “安乐死合法化”之所以难以得到各国政府的允许,对应的实际上是“个人处置自己身体的行为所产生的风险个人无法掌控”的情况。安乐死实行之后是否会产生一系列以“安乐死”为名施行的谋杀?背后会不会发展成一条灰色产业?这一行为的风险和你自己在家里抽烟相比起来,哪个更能被自己控制呢?同样的道理,“色情业合法化”以及“毒品合法化”面临的是一样的问题。只不过色情业合法化带来的风险更小,更加可控,使得各国对色情业的态度都较为宽容,不及毒品合法化和安乐死。

    这么看来,正方能够获胜并不是因为这个战法有多高明,而是反方没有搞清楚“个人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的度在哪里。不是战术太高明,而是敌人太愚蠢。

    辩题反方以“毒品合法化”会带来多少危害击败正方,则是因为“毒品合法化”这个例子,对应的恰恰是辩题的核心争论点“个人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的“度”到底是多少。与其说这是事实型打法,不如说反方举了一个价值千金的例子。这个例子完美掐住了辩题的争论要点,自然能帮助反方夺取胜利。

    从这个角度而言,所谓的“价值型辩题打成事实型辩题”,如果没有考虑辩题本身的争论点就这么操作的话,赢比赛更像是“瞎猫碰见了死耗子”。

    另一个辩题“追求性自由是不是离经叛道”,正方详细列举了人兽交的步骤,然后询问反方这怎么可能符合经道。虽然这个问题很没节操,但是确实是收到了效果。这是不是能说明这种操作很合理呢?

    很遗憾的是,我认为这个例子本身是不成立的。人兽交离经叛道,并不是因为这是追求性自由的体现,更多的是这个行为侵害了动物的利益的同时,对他人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你愿意跟狗OOXX,不代表狗愿意啊。或许你认为质疑者也不能知道狗愿不愿意,但是这个问题和“虐杀动物”离经叛道是一个道理。回到之前的辩题,这是另一个典型的“自身行为所产生的恶劣影响的风险,自己无法控制”的例子。被虐待的动物或许觉得没有那么糟糕,但是虐待动物的行为给人造成的恶劣影响却不是你自己能够承担的了的。

    人兽交的离经叛道,并不是性自由带来的。这个例子实际上是在偷换概念,将人兽交的恶劣影响错误的归因到性自由上。

    所以啊,不是战术多高明,而是敌人没看破。

    当然,这些例子有效,是因为它们确确实实是好例子。所有的例子都掐出了辩题的核心争论点,所以在比赛场上有显著的效果。但是以这样的好例子推论出价值型辩题能够按照事实型辩题来操作,恐怕也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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