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某位大咖的读书笔记有这么一段话:
康德在《道德的形而上学批判基础》一书所说的,什么是道德高尚的人?就是他心里是极其厌恶某事,但是根据自己心里的(推演)认为某个道德律令是必须执行的,于是他根据自己内心的道德律令坚定地去完成某事。在康德的道德观里,助人为乐还够不上道德高尚的标准。因为你是在为满足自己的“乐”去做某些从功利主义而言所谓的好事。
从这个角度看来,我大概有那么点“道德软弱”。很多时候,我知道什么是应当去做的,但是我还是会选择让自己舒服一点。
我的高中语文老师说孔子为何是个“圣人”,因为他“知其不可而为之”。他知道自己所追求的政治理想很难实现,甚至是不可能。但是他依然会去做他认为对的事情。
如果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那些“艰难而应当要做的事情”更多是属于“超我”部分的,而那些“简单而容易让人满足”的东西更符合“本我”的需要。一个人如果总是趋利避害避重就轻,他的“自我”的调节功能也是不完善的。
也许成熟也意味着,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同时坚定地做好自己认为是对的东西,尽管它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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