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律师说:“如果你有十足的证据,我帮你打赢这场官司。不但让你遭受不到半点损失,还让对方身败名裂。”
我一听就吓坏了:“冯律师,这我可做不来。”
“还是说不出口?”冯律师问。
“不是。真到了那份上我怎么还说不出口?我就是不想毁谁。我写这篇小说的目的就是想宣泄自己的情绪,来得以解脱。如果个别情节无意中触碰了谁的敏感地方,给你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我可以尽我的能力给予你赔偿。但对方张口就要八十万,这不敲诈吗?”
“是。对方可是对你无情啊。”
“她对我无情,我却对她下不了绝情。w女和我一样,也出生在农村,生活甚至比我还苦,她父母托着病体挣钱供她读书。我们刚认识的时候w女也是个很纯真的女孩子,为了出人头地,她也是豁出去了。最初她也是被人强迫,有了第一次之后她也就破罐破摔了。她虽然外表很潇洒,其实内心是很痛苦的。如今不管她采取的什么手段吧,总算在公司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年前结的婚,您说我怎么可能将她置于死地呢?冯律师,我真的不能毁她,我做不到。”
冯律师看着我说:“你真是个好姑娘!既然如此,好吧,我去找周律师,到你原单位走一趟,找到w女,我和周律师从中调解调解。按照法律程序,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也先要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咱就不经过法院了,自己调解。我争取最大努力,将赔偿金压到最低,你回家等着我的电话吧。”
“太谢谢您了冯叔叔!” …… ……
说真的,长这么大还从没跟法院打过交道,一直以为,法院是审判坏人的地方,一听说某某人被法院带走了,心里就害怕。因此对“法院”这俩字一直心生畏惧,如果避开法院能把问题解决,心里倒也安稳了许多。尽管如此,对于一个不到三十岁涉世未深的我来说,摊上这等事,内心也惶恐到了极点。
那天我不知道怎样离开的冯律师的事务所,也不知道怎样回的家,反正到家很晚了。我妈做好了晚饭等我好久了。我想对妈笑一笑,我哪笑得出来?妈说:吃饭吧。我妈说完不再看我。我说妈,你怎不问我找没找到工作?妈说,还用问呢,从你的表情就能看出来。找工作不急,要有耐心,凭我女儿的能力、人品,不愁找不到好工作。妈在竭力安慰我。
接下来便是一段煎熬的日子。我无时无刻不在盼着冯律师的电话。手机不敢关机,睡觉放在枕边,充电时我就坐在手机旁守着。我也不敢上街去,我觉得我无颜见人。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半月后,冯律师的电话没等来,倒等来了王编辑的电话。王编辑告诉我说又出事了,市里另外几家公司针对那篇小说也找到报社,说作者的思想有些偏颇,照作者这个思想,所有厂、公司都是龌龊之地?公司就没有好人了?天底下就你妈是个好人?让作者必须有个交待。
又一个五雷轰顶。
我承认,我喜欢读小说,但从来没有写过,这写的第一篇小说就被报社发表了,这是多么值得的高兴的事。但我根本就没有来得及高兴,就被接二连三的麻烦给击溃了。
我得知消息后不敢耽搁,立即赶往报社。见了王编辑就说:王编辑,我可以写封道歉信发表在栏目上,您看行吗?
王编辑说:道歉信我们不写,这件事被我压下去了。我答复他们说,人家作者这篇小说还没写完呢,还有续篇作品。等第二篇小说发表后你们在发表意见好不好?你们现在对小说大加指责也是偏激行为。这样,我替你揽了个事,你还得接着上篇再写篇续篇小说。
我说我现在摊上这种事,脑子乱成一锅粥,一点思路都没有,让我怎么写?
王编辑说你就接上你上篇小说的尾端,充分展开思路,虚构也行,写事实也行,把两篇小说合为一体,构成一个故事就可以了。但值得注意的是,文中要有一个正面的社会形象,某个人、某个事件都可以。你的文笔很不错,我觉得这件事对你来说并不难。
好吧,那我试试。
不要说试试,这是报社给你的任务,也是你的一份责任。现在全社会都在等着看你的第二篇小说!
离开报社,站在大街上我就犯起了犹豫。往东,是我回家的路,往西,通往冯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往南,就是各大企业、公司密集区。我该朝哪个方向走?正在我犹豫的时候,冯律师打来了电话。我心里一阵激动,虽然不知道是吉是凶,总算盼来了冯律师的电话。
我很快见到了冯律师。冯律师给我倒了一杯茶,然后给我讲这几天的经过。冯律师告诉我说调解还算顺利,他们先后四次见到了精神萎靡的w女以及我原来公司领导,经过冯律师与周律师的一番努力,w女愿意私下调解,并已经撤诉。但w女表示怎么也得给她三十万的赔偿吧?
冯律师跟我说:“从赔偿角度看,三十万是最低限度了。”
我说:“我愿意赔她精神损失,积极筹备赔偿金。”
冯律师说,“但公司又给了你第二条选择。”
“什么选择?”
“公司说,如果你愿意继续回原公司工作,公司不但给你提薪、升职,还全部负担赔偿金,不让你掏一分钱。”
我吃了一惊:“他们这不明摆着让我选择第二条吗?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冯律师笑笑:“很明显,他们十分清楚你掌握了他们一些不光彩的事,他们怕你推翻调解,来个一不做二不休,如果在法庭上将其指证出来,他们名誉、形象就彻底完蛋了!”
“这么说,他们怕了?”
“怕了。连w女都怕了。她已经不想再追究下去了,但如果此事到此不了了之,也就说明她默认了,她同样也抬不起头来,因此她才提出三十万的赔偿。再说w女也希望你选择第二条,让公司出这笔赔偿金。”
“可是冯叔叔,我如果选择第二条,继续回公司的话,也说明我向利益低头或是屈从了。”
“是这样。”
我摇了摇头:“不,我不会低头!”
冯律师说:“也就是说,你宁愿赔偿她三十万,也不会回去?”(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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