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很流传一句话:“在你15岁那年喜欢的人,一辈子都忘不掉。”
我不信,在十五岁时,我喜欢上了L君。
因为我们之间发生过一些很不美好的故事,让这份喜欢,先浓烈,再陷入尴尬的场面,最终无果。
浓烈过后,我就想忘记你。
我试过删你好友,拉黑你的一切联系方式,就这样躲了你一个假期。等开了学,见了面,又开始重蹈覆辙。而这一切,就像是自己演的戏一样,根本没有观众,只有自己在悲伤。
我试过抽烟,喝酒,去变坏,变成让自己讨厌的样子,所幸,你也讨厌这样。可,等烟燃尽了,酒喝干了,局散了,想你就开始了。
还试过,去寻求新欢。找另一个人来爱,以此来打消自己对你的念头,可,倘若碰到相似的情景,还是会想起你。
现在啊,还是没有忘记你,但已经淡多了,时间可真是个好东西。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吧。
有人说,听一首情歌后,闭上眼睛会浮现出你最爱的人,我试了,是两个。
一个是你,一个是为了忘记你去逼着自己喜欢的别人。
两个人脸不断重合,我不知所措。
忘不掉了,那就记着吧。
毕竟,你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我,欠了你好多。
嗯,谢谢你,对不起。
为了忘记,我拼尽全力还是想你,但,一点都不浓烈了。
为了忘记,我拼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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