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南京一所大学的学生涉嫌盗窃他人外卖被法律惩罚,据报道,他盗窃的原因是自己的外卖被偷窃,心生不满恶意报复。
这让我想起了我之前外卖被盗的经历。那天碰巧在寝室洗衣服,外卖员打完电话十分钟后我才匆忙下楼拿外卖,准备享受午餐。然而下去的时候却发现外卖架子上没有我的外卖,第一反应是打电话给外卖员询问情况,结果外卖员就说外卖的确放到了指定的地方,他也不清楚怎么回事。第二反应便是麻烦宿管阿姨调一下监控,结果一切水落石出——一个骑车的人从柜子上拿着我的外卖理直气壮的逃之夭夭。
当时也没想着报警啥的,心想一份外卖也不值几个钱,只不过心里有点膈应(其实是不知道该怎么报警,法律意识可能还是薄弱,以后还得多多学习)。
后来外卖员回电话问我找到没有,当我回答没找到后,他还主动提出补偿,但我想了想人家也挺辛苦,责任也不在他,要怪只能怪偷外卖的人不知廉耻,怪我自己下来太慢,便没有要求外卖员赔偿,自己跑去食堂对付了午餐。
虽然丢了外卖心里不开心,但是外卖员的主动提出赔偿,宿管阿姨热心帮忙查监控,都让我心里暖暖的,吃的这点亏也不算什么了。只是可惜当时没有追查偷外卖的窃贼,让他逃离天网恢恢之外,甚至还会继续作恶。
有时候难免会遇到些恶人,但也会遇到好人。不管如何,以恶治恶永远是下下策,更何况南京的那个大学生靠偷其它无辜的人的外卖发泄自己的不满,最终落得个臭名远扬,实在是愚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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