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尔索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却因为偶然的过失杀人而被判了死刑。原因就在于不合理荒谬的司法审判制度。
在双方进行辩护的时候,他们着重谈论的不是他的罪行,而是“也许谈论我比谈论我的罪行更多”。他们盯着默尔索在母亲的葬礼上不哭、不知道母亲的具体年龄、葬礼第二天就去约女友游泳、看搞笑影片等行为。或许从道德方面上看,他是错误的。审判犯人的时候,应该从法律方面入手,拒绝从道德方面入手分析。法律条文的形成有一部分的道德因素在里面,但是,一旦形成,就得判断行为到底是怎样违反法律的。
审判默尔索的时候,他的辩护律师不让他发声表达自己的观点。“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在没有我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的。”把默尔索“排斥出审判过程,化为零”。
虽然在预审时,提到了“米兰达权利”——有权保持沉默,可以等律师到场时再回答问题。可是,预审法官却咄咄逼人,并对他进行让他信仰上帝的说教。
他的无神论,被他们说为冥顽不化。
他的超然物外,被他们说为冷漠无情。
其实,性格这种东西没有绝对的好坏,重要的是自己的看法。可以是执着,也可以是固执;可以是淡然,也可以是冷漠;可以是活泼,也可以是疯狂;可以是文静,也可是封闭。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不过,无论如何,对于我真正感兴趣的事我也许没有绝对把握,但对于我不感兴趣的事我是有绝对把握的。”如果找不到自己喜欢什么,可以知道自己讨厌什么。排除了讨厌的事情,也就是不感兴趣的事,剩下的就一点点去试验。我们可能做不好填空题,但选择题就容易一些。选择题,我们可以用“排除法”。当不能直接解决问题时,我们可以用“反证法”。
“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神甫)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到来的死亡,都有把握。是的,我只有这份把握,但至少我掌握了这个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想到的是加缪的另一本书《西西弗的神话》,西西弗因为受诸神的惩罚,要把巨石推上山顶,可是由于重力,它又会重新滚下山去。西西弗再走下山去,再次重复。这种永无止息地劳动有什么意义呢?但是西西弗意识到“他是自己命运的主人,他的行动就是对荒谬的反抗”。也就是他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掌握石头的前进的方向。
这种精神就是我们虽然不能消灭荒谬,我们却可以打败它。而打败它就在于我们掌握着自己的命运,我们不屈服,我们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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