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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但孩子不是我的

我怀孕了,但孩子不是我的

作者: e3eb0b55c4b2 | 来源:发表于2018-08-02 17:40 被阅读23次

朋友小莲怀孕了。

但孩子不是她的,而是广东另一对夫妇的。

坊间管这种生理变化,叫做“代孕”。

讲得通俗一点,就是“借腹生子”。

操作过程如下:将不想生育、或不孕不育夫妇的受精卵,植入代孕方的子宫,由代孕方为他们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生理过程。

小莲,便是上文提到的代孕方。

而这对广东夫妇,本已育有一子,目前正在北京就读某大学。

二胎政策的开放,让他们有了“再拼一个”的想法。

但是,备孕两年,始终无果。

按照医生的意见,妻子年龄过大,且现在患有原发性高血压,不适合生育。

于是,夫妻二人找到代孕中介,等了四个月,才等到愿意“出租”子宫的小莲。

我们可以把代孕看成是一种“出租”子宫的服务。

目前,小莲怀孕27周,合计收到67000元的服务费。

按照代孕行业的“商业惯例”,中介对服务费实行 “分期付款”。

下面,我们来看看他们是怎么付款的。

从签订代孕合同开始,每月支付2000块的工资,工资发到胎儿出生为止。

胚胎移植成功,检测到胎心后,发2000块胎心奖金,2000块孕妇装购置费,3000激素针补偿费。

满12周付佣金16000元,满20周付佣金32000元,满28周付佣金32000元,满32周付佣金32000元,生完付剩下的48000元,合计佣金16万。

中介还为代孕者提供各种“人道主义”的福利:剖腹产补贴20000元,双胞胎补贴20000元,产后红包10000元以上,喂母乳15000元/月,双胞胎母乳喂养费翻倍。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包吃包住,中介统一将不同的孕妇安排在其租用的套房中居住,饮食均有保姆照顾。

也就是说,如果孩子顺产出生,小莲能得到共计16万的佣金,加上孕期工资18000元(由于是试管婴儿,因此,代孕实为怀胎九月)和各种补贴,小莲将可以得到约195000元的服务费。

因此,中介支付给小莲的子宫月租费约为21600元。

一个月21600块的子宫出租费,多吗?

相比于三四线城市普通工薪阶层的工资,这确实不算小数目。

然而,和代孕隐藏的风险相比,一个月两万块的子宫租赁费,又显得微乎其微。

但是,中介在介绍“代孕”项目时,却对风险轻描淡写,一句带过。

中介会不断问你,你一个月打工才多少钱,生孩子是每个女人一生的必经之路,如果你没经历过,提前生生又何妨?

如果你已经生过了,那再生一次又何妨?

许多尚未结婚生子的女性,正是轻信这种冠冕堂皇的说辞,在金钱的诱惑下,决定走上代孕这条道路。

小莲,便是其中之一。

中介对小莲说,做代孕可以“赚大钱”,全程有保姆伺候,不用花她一分钱。

即使流产了,也不用支付任何手术费,稳赚不赔。

他告诉小莲,与其结婚后为婆家生孩子,生完还得当免费保姆,还不如拼一回,让自己的银行卡存款飙升六位数。

一年之后,失业三个月的小莲再次交不起房租。

于是,21岁的她,决定去生一回孩子。

有些中介,甚至会鼓励有意向的女性多次代孕。

据小莲所知,确实有人通过多次代孕,获得不菲收入。

那么,中国地下代孕市场是如何形成的?

究其根源,是具有时代特点的供需关系。

首先,现在中国不孕不育的发病率为历史最高,很多人“不能生”。

北医三院院长、生殖医学中心乔主任称,在国内,通过代孕生孩子的家庭,90% 是因为“不能生”。

按照最新统计数据,中国不孕不育的发病率高达15%。

其次,截至2017年,中国失独家庭达100多万户。

而这些失独父母,大多都已失去生育能力。

在独生子女因故去世后,很多失独父母便放下工作,全身心投入到造人的“事业”中,这直接导致代孕服务的需求量增大。

2015年,二胎政策的开放,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许多有经济基础的夫妇,错过生育最佳时期,但还想“再拼一个”。

无奈之下,代孕成为了唯一的选择。

那么,提供代孕服务的,通常都是些什么人呢?

提供代孕服务的,通常都是些刚步入社会不久、物质欲望过于旺盛的年轻女性,也有一些是已结婚生子、存在经济困难的中年女性。

但是,在代孕方中,也不乏高学历的女性。

曾有报道北京外语大学女研究生靠代孕谋生,人们的谩骂、反对并未让她退却。

代孕不仅在道德上,无法让公众接受。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代孕实现合法化的地方也很少。

纵观全球,大部分国家都明令禁止商业代孕,比如中国、澳洲、英国、法国、荷兰等。

而在新加坡,任何形式的代孕都是被严格禁止的。

即使是在最自由、最民主的美国,也只有部分州政府承认代孕的合法性。

那么,代孕的坏处有哪些?为什么它无法得到政府和公众的认可呢?

1. 代孕对胎儿不好

代孕,需要使用“试管婴儿”技术,即在人工控制的环境,完成体外受精过程。

这种人为干预,会使精子失去优胜劣汰的竞争机会,这会导致存在缺陷的Y 染色体,被遗传下去。

为了保证成功率,医院通常采取多胎妊娠,这会进一步加大受精胚胎的残缺、早产发生率。

胚胎移植之前,还必须向代孕妈妈注射大量黄体酮,以抑制子宫活动,使受精卵成功植入,并产生胎盘。

然而,大量黄体酮也会导致胎儿脊柱、肛门、四肢等发生畸形,致畸率是正常怀孕的8倍。

很多委托代孕的人,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这只是小概率事件。

然而,只要遇到一次,这对当事人家庭而言,便是一生的灾难。

贵州的林女士,便是一个例子。

林女士结婚多年,一直不孕。

就在她准备做试管婴儿时,医生却告诉她,由于她存在单角子宫,做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很低。

随后,她去国内外多家医院进行复诊,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

无奈之下,她找到武汉一家地下代孕机构。

尽管有朋友提醒她,地下代孕机构不靠谱,但求子心切的她,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历经各种曲折,最后,代孕方成功在柬埔寨,为林女士诞下一子。

不料,孩子回国不久,便出现脑萎缩、脑积水的症状。

林女士花了将近200万,始终无法使孩子痊愈。

由于孩子的病情和其他原因,林女士已和丈夫离婚。

这次代孕经历,也对林女士的一生造成不可恢复的影响。

2. 对代孕方不好。

代孕采用的多胎妊娠,会导致妊娠合并症更容易发生。

更可怕的是,妊娠合并症并不会随着孕期结束,而彻底消失。

有的病症,会跟随女性一生。

由于代孕女性并非自然怀孕,因此,其体内激素水平和正常怀孕不同。

因此,代孕女性出现流产、早产的风险,会比正常孕妇大得多。

如果中途由于胚胎不好,发生没有胎心、胎停的情况,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代孕失败,则代孕方必须面临流产。

中介将支付流产手术费,但是,余下的服务费和各种福利,将和代孕方无缘。

也就说,一旦代孕失败,则代孕方不仅要面临流产,她也无法获得全额报酬。

和小莲住在同一套房子的孕妇阿芬,便是一只替罪的羔羊。

委托她怀孕的,是来自深圳的陈氏夫妇。

在此之前,由于胚胎发育不好,妻子陈某已经被人为终止妊娠三次。

夫妇二人并未对此隐瞒,但是考虑到他们出高价代孕,而且阿芬认为,自己比陈某年轻,子宫条件比她好,因此,她还是决定搏一搏。

起初,胎儿发育良好,阿芬暗自窃喜。

因为等到胎儿出生,她便能比普通的单胎代孕者多赚五万。

但是,在28周产检时,阿芬被告知,胎儿已停育,必须实施引产。

引产手术过程疼痛无比,阿芬说,比她当初生自己的孩子还要痛。

更令她感到难过的是,中介以胎儿在28周前停止发育为由,拒绝向阿芬支付满28周应付的佣金32000元。

因此,阿芬怀孕六个月,实际得到的服务费合计为67000,平均11000元/月。

引产后的她身心都受到重创,她表示,今后都不会再涉足这个行业了。

在做“代孕项目”介绍时,有的中介甚至将流产手术费的支付,称为一种求得长足合作与发展的 “福利”。

按照中介的说辞,当今社会,有几个女的不用流产?与其为渣男流产,还不如为自己赚钱。

他们不会告诉代孕女性,代孕带来的最大健康危险,是流产的并发症。

大出血、感染、子宫复旧不佳、急性肾功能衰竭和胎盘息肉等,都是常见情况。

阿芬引产完,听说中介拒付28周的佣金时,便立刻大出血,并出现出血性休克。

通过医生全力抢救,方才逃过一劫。

而对有的人来说,流产一次,便足以夺走她的生命。

有的人会说,阿芬完全可以通过起诉,获得赔偿。

但是,由于中国法律禁止代孕,因此,代孕合同规定的代孕方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即使阿芬成功生下孩子,若中介拒付服务费,阿芬也无法通过起诉,追索服务费。

这就是以身试法的代价。

3. 伦理危机

按照卵子的来源,代孕分两种:普通代孕和借卵代孕。

普通代孕,即在文章开头提到的,将不想生育、或不孕不育夫妇的受精卵,植入代孕方的子宫。

按照法律规定,由于孩子具备委托方夫妻双方的基因,因此,可以判定,这个孩子是委托方夫妇的婚生子女。

而借卵代孕,则是将委托方丈夫的精子,和其他女子的卵子,结合成受精卵,并植入代孕方的子宫。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类型的“代孕子女”便属于“非婚生子女”。

假设,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夫妻,小红无法提供优质卵子。

于是,小明找阿红购买卵子,并租用老红的子宫,进行代孕,生下小小明。

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借卵”代孕的方式,生出来的小小明,他有三个妈妈:即小红、阿红和老红。

也就是说,即使小小明由小明和小红抚养,但是,阿红和老红也应承担小小明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他成年为止。

由于我国尚未确立完善的代孕法律体系,并且,商业代孕纯属非法行为,因此,若发生纠纷,法院很难作出公正的判决。

2014年,便出现全国首例由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

来自上海的陈女士和罗先生夫妇,通过非法渠道,购得卵子,并非法委托他人代孕,花费80万,于2011年2月,获得一对龙凤胎。

2014年,罗先生因病去世。

罗先生的父母便以陈女士和孩子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为由,要求获得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

闵行法院一审判决龙凤胎归爷爷奶奶抚养,二审却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最终判断龙凤胎归陈女士抚养。

另外,若由于孩子存在缺陷,导致委托方不愿接纳孩子,若代孕方又没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这又会给孩子莫大的不利影响和心理阴影。

另有值得提到的一点是,代孕子女的知情权问题。

若为“借卵代孕”,则代孕子女是否享有了解其身世的知情权?

若小小明不知道他的身世,那么,如何避免小小明和供卵者阿红的女儿,发生乱伦关系?

所有的这些问题,都需要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依托,才能得到解决。

4. 捐卵危害

在借卵代孕中,“借用”的卵子可以源自负责代孕的女性,也可以是其他人。

由于卵子需求量太大,而通过合法的供卵渠道,能获得的卵子又太少,在利益的驱动下,催生了捐卵黑市。

各大商场、妇幼保健院卫生间充斥的捐卵广告,以及大学城楼梯口贴的“捐卵”牛皮癣,都昭示着,捐卵黑市的猖獗。

在地下捐卵市场,供卵有年龄限制,一般为18-26 周岁。

少女们成群结队,和中介签订非法“供卵”协议。

在来大姨妈的第二天,她们便被带到陌生的地方,连续十多天,身体被注射大量激素。

给她们注射药物的,通常是无医师执照的“江湖郎中”,甚至是中介亲自操刀。

而且针筒里面装的,究竟是激素还是其它药物,她们也完全不清楚。

随后,她们的眼睛被蒙上,手机被收缴。

排排站,如罪犯般,一个接一个地被装入面包车。

面包车将她们带到破旧的民宅,有时,是简陋的出租屋。

那里有着简陋的医疗设备,还有一个巴不得一下子从她们身上,取出二三十颗卵子的“医师”。

待面罩被揭开,少女们已经不知自己身处何处。

她们也会感到害怕,也会想过退缩。

然而,想到身体里翻涌的大量激素,她们只能选择继续。

于是,她们赤裸身体,让一根取卵针,夺走她们的贞操。

有时,她们会被全程麻醉。

在这种情况下,别人对她们身体做了什么,她们丝毫不清楚。

有时,中介甚至不使用麻醉。

疼痛感,将伴随整个手术过程。

而这些少女加入浩浩荡荡的“卖卵大军”,仅仅是因为几万块的报酬。

实际上,大部分卖卵的女孩,一次只能得到一万多的报酬。

中介声称取卵一次,最多可以赚五万。

然而,这个价位,是针对身材好、脸蛋俏、皮肤白的女研究生。

而出卖自己卵子的,大多数是大学生、刚出来工作的女性,有的甚至还在读高中。

中介利用这些女性的无知和虚荣,趋利避害,一步步说服她们,进入这个行业。

现在,有些女孩仅仅是为了还信用卡贷款,或者是买部iPhone,便会做出捐卵的决定,着实令人咋舌。

中介会告诉你,捐卵对身体完全没有伤害,反正你来大姨妈,每个月都要排卵,不捐也是浪费。

他们还会告诉你,取卵一点也不会痛,不过是针挑一下,或者是用手轻轻捏一下皮肤的痛。

很多中介都会引用徐静蕾“取卵不痛,无风险”的说辞,劝服有意向的女性。

然而,他们对取卵的危害,却只字不提。

按照自然规律,女性每个月随月经排出一到两枚卵子。

在捐卵之前,中介会实施激素促排,一次至少会取10个卵子。

而激素促排技术引发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巨大伤害。

来自杭州的女生甜甜,就深受其害。

她捐卵的时候,仅仅18岁。

甜甜的长相身高属中上水平,但只有高中学历。

中介对购买卵子的客户谎报甜甜的学历,说她是一名大学生,最后,甜甜的卵子价格开到三万一。

中介告诉甜甜,一次手术最多取12个卵子,但实际上,甜甜并不知道自己被取了多少个卵子。

在取卵之前,甜甜连续十天,被注射大量激素,以促进卵泡成熟。

随后,在居民楼里,由无执照医师为甜甜完成取卵手术。

医生使用取卵针,经阴道穿刺成熟的卵泡,吸出甜甜的卵子,这就是所谓的“打洞取卵”。

手术全程无麻醉,甜甜痛苦不堪。

更可怕的是,取卵之后几周,甜甜的卵巢便长了两个十公分大的囊肿和很多小囊肿。

医生说,这种黄素化囊肿的产生,是由于中介对甜甜使用了超促排卵技术。

甜甜不得不依靠手术,取出囊肿。

通过取卵手术,她赚了三万一,但是,囊肿手术却花了她三万元。

很多女孩在捐卵之前,并不知道其中存在的风险。

盲目促排卵,危害极大。

重者,会出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

2017年,26岁的陈小姐和中介达成卖卵协议。

在打了11天的促排卵针后,陈小姐成功卖出卵子,并得到12000元的报酬。

然而,由于子宫和卵巢内充满激素,导致其产生腹水,她的肚子肿得像怀有五个月身孕。

无独有偶,2014年,一个名为凯瑟琳的美国女孩进行卵子捐献。

在注射激素的第10天,她的腹部出现剧烈肿胀。

医生发现,她的卵巢肿成像柚子那么大,她位于腹部的其它器官,都严重移位。

这是由于激素的注射,导致她毛细血管通透性改变,腹腔出现积水。

若不及时治疗,很可能会引发血栓,导致死亡。

她不得不在医院躺了6个月,才慢慢恢复,但“子宫内膜异位症”将伴随她的一生。

另有一名17岁的湖南少女阿琳,为了15000元的报酬,在完成打洞取卵手术之后,阿琳卵巢重度糜烂,需切除子宫,才能保住生命。

法医鉴定,阿琳双侧卵巢破裂,为重伤二级。

尽管黑中介已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然而,这次捐卵对阿琳来说,却是一生的伤害。

卵巢,是令女人青春常驻的宝盒。

它不仅产卵和排卵,它分泌的各种激素和生长因子,还能使你焕发青春光彩。

若为了蝇头小利,任由他人以粗暴的方式,摧残自己的卵巢,那最终受害的,还是捐卵者本身。

违背自然选择规律的代孕,就如违背交通规则的无照驾驶,不符合资质,却硬要上路。

虽然出现事故并非必然,但是,一旦发生这种小概率事件,那对当事人而言,将是毁灭性的灾难。

最后,期望在不远的将来,国家能出台完善的代孕法律规定,以保护未成年“代孕子女”的权利。

因为,生命不论出处,每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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