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逻辑学家家亨佩尔提出过一个著名的“乌鸦悖论”。
他假设命题“乌鸦全部是黑色的”成立,由此得出命题“不是黑色的都不是乌鸦”也成立。
接着,他说,每看到一只黑色的乌鸦,都会增加对命题“乌鸦是黑色的”的认同感,由命题的等价关系,这同样会增加对命题“不是黑色的都不是乌鸦”的认同感。在这一点上,不存在什么争议。
紧接着,他说,每看到一个既不是黑色也不是乌鸦的东西,都会增加对命题“不是黑色的都不是乌鸦”的认同感,并又由命题的等价关系推断出,这也会增加对命题“乌鸦都是黑色的”的认同感。他这么一说,可引起了不少的争议,大都觉得这简直颠覆了人们的直觉认识。有人说这里的“等价关系”不能适用于问题,有人说认同感(亦即归纳法)不存在正确性,还有人单纯地否定第二点的正确性……
总之,这引起一场大讨论。
而我认为,第二点也是正确的,亦即我们可以由通过看见一件既非黑色也不是乌鸦的东西增加对命题“不是黑色的都不是乌鸦”的认同感,也可以由此增加对命题“乌鸦都是黑色的”的认同感。举个例子,你看到一只红苹果,不仅会增加我们对命题“不是黑色的都不是乌鸦”的认同感,也会让我们产生一种它不是黑色的、所以它不是乌鸦的这种感觉,从而使我们增加对命题“乌鸦都是黑色的”的认同感。
以上见解均为本人对“乌鸦悖论”个人见解,是经过一番无比枯燥的思考与质疑而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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