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观后感:《我不是潘金莲》和《丢羊》

观后感:《我不是潘金莲》和《丢羊》

作者: 小屁凤Panda | 来源:发表于2017-04-08 13:53 被阅读195次
    观后感:《我不是潘金莲》和《丢羊》

    愿法律在你我的生活中永远都是保护伞,而不是制裁绳。

    吃过午饭,坐在电视机前看了一下电影:《丢羊》。这是一部兰州本土电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西北的某个小村庄里,羊倌张永宏一夜之间丢了4只大蝎羊。这对于并不富裕而且等着钱用的张家可是一桩大事情,于是张永宏赶紧去派出所报案。几经周折,总算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可由于其中的一个嫌疑人很有来头,导致派出所不敢抓人,县乡多部门领导也不敢得罪,只有反过来给张永宏施加压力让他撤案。在这重重压力下,张永宏只有忍气吞声,默默承担起这次损失。直到后来,张永宏在外地打工的一个侄子,通过信访的方式,向“有关领导”反映了这个问题,最后问题才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看完这部电影,我很容易就联想起了冯导的新作《我不是潘金莲》。讲诉的都是与法律、行政有关的问题。总结起来,我有以下感触:

    01.一个小的问题若得不到及时的解决,最终必然会像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大到超出想象,棘手到常人难以解决。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啊~相反,如果在火苗刚刚燃起时就能及时扑灭,就可以防患于未然,避免许多烦恼。

    02.因为受教育程度、生活环境、社会观念、官僚主义等多方面的因素,当事人的正当需求常常无法得到满足,甚至不被重视。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一个小小的举动都会引来乡里乡亲的“群体攻击”:讥笑、嘲讽、谩骂等语言暴力伤人于无形。这对于已经摊上事儿的当事人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在当事人及家人的心里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

    03.上访,似乎变成了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钥匙”。面对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有关部门,面对漫长的诉讼程序的高昂的诉讼成本,走投无路的当事人常常会选择上访,一步一步,一级一级,直到北京,直到最高领导。

    这一方面是我国法律实施滞后的真实写照,一方面是我国行政部门机构设置不合理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国人法律观念存在偏差的表现:选择性地相信法律。当法律规定与自己的利益相一致的时候,就能依法办事儿;反之,就质疑法律条文的规定,质疑立法者、司法者以及执法者,否定公平正义的存在,否定一切。

    反思下来,两部影片中反映的问题都是可以妥善解决的,只要我们做到:01.作为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办事,对当事人的合理需求不轻视不怠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02.作为案件当事人,客观看待已发生的问题,合理选择解问题决途径;03.作为旁观者的其他人,六个字:尊重、理解、包容。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观后感:《我不是潘金莲》和《丢羊》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skpla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