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常某二十年后反削老师一案,七月十号尘埃落定,常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在这一个月的等待中,舆情引爆,网民议论纷纷,无疑对受众进行了一次法律与道德教育,根据收集的材料看,这里有几个误区,特指正出来。
一,道德与法规有时效性,不能以今天的法规去评判过去的事。过去老师的现状允许对不守规矩的学生予以惩戒,所以打人的事发生得比较频繁,有的意气用事,情绪失控,至于暴力,虽然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有了规定,但社会上家长认同,而且要求惩戒,认为是严教,由“棍棒底下出孝子”父教延伸而来的。现在情况有变,是没有了兄弟姐妹的人在一个时间段内有计划地来到了我们的国度,对未来的接班人独生子女呵护有加,法律护着,家长疼着,老师捧着,儿童也自感骄娇,老师不敢用戒尺惩戒,一旦失当,学生和家长可拿取武器,走道德与法律程序。所以现在与二十年前大变,今非昔比,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做惩戒的傻冒事呢?常某搧老师四耳光,拳击脸部胸部,并踢倒电动车,自认为是复二十年前老师打他的一箭之仇,其实,这是时空错乱,今昔有别。
二,二十年后,学生和老师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都在变化。学生从懵懂到醒事到在外经商,阅人无数,从学生变为人夫人父,并且也周济乡亲,人在向好,可就是容不下二十年前的老师的“恶”?而当年的老师,由教体育而变为教英语现在教历史,由“暴君”而变为忠实内向善良,而且对屈辱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处事比较老练。从这双方的向好之变看,这应该是件不该发生的事。
三,老师与学生的错,性质不同。老师过去的错是方法不对,是师德师风之失,常某今天的错是罪,打了人,还传播视频引爆舆情,造成人家的伤害和尊师重道公德的破坏,影响恶劣而不自知。
四,事发的背景不同。常某是开越野车钓鱼兴尽之时遇到打过他的老师,临时起意并让同伴录视频,以此炫耀,事后,可能有常父等人导演,被资助名单及乡亲免除判刑请愿书,二十多次上老师门请求原谅,常妻的佐证言论,学校不该上诉,判刑后又不服,对判刑不公和要上诉老师的言论,一言以蔽之,不判刑,达成和解,就好,否则我吃亏了。你无论判刑还是以治安管理法规论处,人家老师总是吃亏该找谁。
认识了这些,再看这案例,判刑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我们就会有一个比较高的站位,就不会发表不适言论。
常某反削老师案网民的误区常某反削老师案网民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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