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品,文责自负。
前些日子,中学同学小聚了一次。
我们这个岁数,中学同学和小学同学差不多是同一群人,因为上世纪七十年代,是没有按成绩或特长分班的。基本上小学一个班的,就近读初中,大多也是一个班,顶多有几个人出入。
酒过三巡,兴致涨了些,话题也多了。有个同学说到初中时暗恋过一个女生,还问我有没有暗恋过?因为在同学的印象中,似乎我平日里除了看小说,画画,不可能有其它想法的。
我呷了口黄酒,用筷子挟起一片猪耳朵放入嘴里,嚼了几下吞下肚里,然后用餐巾纸擦下嘴,不紧不慢的答道:
“曾经写过纸条,夹在小说里,递给某女生。”
这不亚于石子投入水塘,其他同学登时兴奋起来,七嘴八舌的催我说说原委和经过,这男人八卦起来不比女人差啊!
我下意识习惯的用手摸一下下巴,三言两语说了。这可能是我小说看多了,想法也多了,误以为某女生对自己有好感。故天人作战了半天,孤作一掷的写了张纸条,夹在某女生曾开口向我借的小说里,放学时慌慌张张的乘人不注意递给了她。
“那她回应你了吗?”
“后来有没有私下说过话?”
同学们情绪高涨了,脑子里呈现了各种各样的画面场景。
我苦笑了一下,言道:“没有回应,也就没有私下说悄悄话了。后来她还书时说,此书在放学回家路上从书包中掉落,幸亏路人在后面叫住她,才没弄丢它。”
那天放学,风蛮大的,那纸条肯定掉出书外,被风刮走了。我的第一次初恋,也可以说是单相思,就这样草草收场,无疾而终了。
同学们显然大失所望,酒席上一时有点冷场。我为了转移大家视线,重拾话题,让先前那个同学继续说自己暗恋,也好助助大家酒兴。
望着双鬓斑白的同学,心中不由感慨万分,多少年过去了,中学时的诸般旧事,好似雪爪鸿泥,早已成过往云烟了。恍惚间,眼前同学们的面容和中学时的青涩重叠了,一时间居然出神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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