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将女儿告上了法庭?这是因为什么呢?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遗产。丈夫把遗产都留给了女儿,作为和丈夫风雨同舟的人,怎么会甘心呢?本来以为一切都合理合法,然而女儿却拿出了一份协议,让本来清晰的事情变得扑朔迷离。这是怎么回事呢?
76岁的蒋德珍把59岁的李小萍告上了法庭。原因就是李小萍将丈夫李长祺的遗产全部拿走了,一分也没有留给她。
蒋德珍将李小萍告了,就是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遗产。看到这,你应该看出来了,她们两个并非简单的母女关系,而是继母与继女的关系。
可就算是继母,该给人家的遗产,也要给人家啊!但是李小萍并不承认蒋德珍继母的身份,说她只是一个保姆。原来李小萍的母亲早已去世多年,而80岁的父亲李长祺总觉得自己很孤独。
作为女儿的李小萍还在上班,下班还要照顾孙子、孙女。她觉得自己对不起父亲,就为他找了一个保姆。而这个保姆就是蒋德珍。本来是花钱来照顾父亲的,结果没想到他们两个人的关系越处越浓,李长祺离不开蒋德珍了。
面对父亲的这份感情,李小萍就觉得蒋德珍另有目的,就把她赶走了。然而父亲却是当了真,他追到了蒋德珍家中,和她住到了一起。以前的雇佣关系没有变,还是李长祺雇佣蒋德珍,只是换了个地点。
李小萍见阻止不了父亲,就先放下不管了。直到父亲一次生病被接回来治疗,没过一个月过世了。李小萍办了父亲的后事,拿到了父亲的全部遗产。
蒋德珍听到这个消息,觉得自己应该拥有继承这笔遗产的权利。就去找李小萍,可是李小萍不给。蒋德珍拿出了自己和李长祺的结婚证,证明了两人婚姻的合法性,而自己拥有遗产继承权。
李小萍说自己是按照父亲的要求去办的。她拿出了父亲和蒋德珍签署的婚前协议。其中的一条写的是:“李正寝后,李的财产由其子女继承;蒋自愿放弃继承权。”所以,李小萍觉得蒋德珍没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但是蒋德珍看到这份婚前协议是一脸懵,她说自己没有看过什么婚前协议,也没有签过字。那这份婚前协议是哪儿来的呢?究竟是谁在说谎呢?
根据这份协议,她们找到了当初的起草人。起草人说这份协议确实是自己起草的,内容也没错,但是自己给李长祺的是一份手写版,也没有签字盖手印的。这样,蒋德珍有没有签署这份协议就成了一个谜。
但这并不影响法庭的判决,法院认为这份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应,李长祺的财产以及抚恤金都得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李小萍对这一结果并不同意。
法官解释说:一是这份协议书写本身就不规范,没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二是这份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这是他们结婚的一个附加条件,妨碍了婚姻自由,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法律,所以,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在我们国家对于失去配偶的老人,是有专门的法律保护规定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特别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部法律。
作为老年人处分自己的财产时,尤其是以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时,必须为对方,也就是老年配偶,就是他/她的妻子或者丈夫要保留足够的份额,能够满足他/她今后的生活。
所以,不论是李长祺处分自己的遗产还是蒋德珍放弃自己的遗产,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对双方没有约束力。之后经过法庭的调解,李小萍同意分给蒋德珍遗产。连同财产以及抚恤金一共给蒋德珍十一万五千元。两方的官司也落下了帷幕。
【阿问说情】这是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遗产纠纷的事情我们也经常听到,但是这个案例也非常典型,它告诉了我们许多事情。
一、婚姻自由不能干涉
每个人都有寻找自己幸福的权利,即使是为人父母或者为人子女,都不能替对方做决定。
二、对家人看好的另一半,用好建议权
婚姻自由虽然不能干涉,但是可以建议。如果你觉得他/她找的另一半不符合要求,可以对他/她说明利弊,最好把一切矛盾消灭在婚前。
三、找另一半前,一定要擦亮眼睛
“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你喜欢的人不一定就是适合你的人。结婚前一定要看清。
四、谈钱不伤感情
结婚不能只为钱,但结婚也不能不谈钱。钱的事情解决了,你才更加明白那个人是不是你要找的人。
五、照顾老年人的生活
相伴多年的伴侣,总有一个会先走。而对待那个剩下的孤独老人,该怎样填充他/她的晚年生活,是我们要思考的。也需要双方共同拿主意。
如何度过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你有什么好主意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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