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风波》文/周思
市场经济时期,人们时兴留遗产。继承人为遗产打得头破血流,闹得鸡飞狗跳,那有什么血缘亲情味道,遗产真是害人。
以邻居为例:
一个老人已76岁,老妻已逝去十多年了,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拆迁房(没买)。老人的小儿子四十多岁因病去逝几年了,留下个十四岁孙女,媳妇离异十多年了。
老人悄悄地把房产证转给孙女,转证卖房的钱是孙女自出的。
几个子女知道后,天天跑来同老人吵,同孙女吵,闹得鸡犬不宁。邻居调解几次,公安110也来劝说都无效。110民警也不来了。
那几个子女家境也差,也无经济能力买房,他们意思是小孙女得了房,他几个应分点钱。
照理说,这个家没什么可继承的,几样破旧家具,连老妻亲友送的几床被子都被老人卖钱用了。可他们争抢房、钱那个场面犹如饿狗抢食那么激烈。
关于遗产,法律早已有明文规定,用不着子女挖空心思去争抢,老人还活着,有些子女就去逼老人的房子,非要转到他们名下才放心。
一个有志气,有出息的子女,绝不会天天想着老人的遗产,他们专心地干自己的工作,追求自己理想,老人也是人,子女们应该尊重老人,自己的人生该自己走,幸福该自创,而不是天天想占别人的便宜。
有些老人也糊涂,头脑一根筋,小巷扛竹竿转不了弯,尽管子女不关心他,常给他气受,还制造很多麻烦,气得自己差一点就活不下去了。
尽管妻子比任何子女作用大,可老人心里常想的仍是子女的得失,没妻的影子。这种老人晚年凄凉,是自找的。
普通人常自认为血缘最亲,总认为血缘才亲才爱,他们至死都不懂人性的善恶是天生的,而不是血缘。
毕竟聪慧、正直、诚实的人性太少,普通人都是一个劲盯着眼前利益。
有血缘的人又钻法律的空子,无论他是否尽责,都将得老人的钱财,不劳而获,白拿。
为由此,我更加佩服德国哲学家叔本华名言:“人,在本质上不是互助互爱的动物,残暴起来,不比老虎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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