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在不同的文艺题材作品中有不同的称谓,一般在记事、抒情类文章和作品中称作主题,而在论述类文章中称作中心思想。有时也称作"主旨"。
主题的本质:对象意识。
对象,是人们行为的目标,行动或思考时作为目标的事物,它是客体。既然是目标,既然一个东西成了我们的对象,比如恋爱的对方,那么,它的地位、作用就是主要的、核心的。写作主体,即写作者,就要有一种这样的意识。
写作者给主题这样的定义:主题是对象或主要的对象,它是在写作时所要表达、反映的主要对象、目标。它是有层次、结构的系统。思想、形象、情感、题材都可能属于写作者表达的主题对象之一,主题的内涵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要克服为主题而主题的写作心态。由于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差异,在不同的体裁里、或者在同一体裁写作的不同层次上,都将表现为不同的内涵、对象,因而就没有必要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去考虑思想、观念……这种主题。只要有感受,情感可以是主题,问题可以是主题,题材、形象也可以是主题。有人在写抒情文时,有了情感要表达却苦于没有思想主题,不敢动笔。把事物的有关情况说清楚了,把信息传达清楚了,主题也就表达出来了。
其次,写作者要自觉地、有意识地把握若干层次的流动的主题,对每个层次上的不同内涵进行表达。从共时性角度看,主题呈现为一个多因素的结构。写作者在写作构思阶段就应该考虑到、意识到主题的多种内涵,并依主体与客体(文体)的具体情况把握住多种主题中的主次轻重来进行文章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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