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我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我市于2018年10月23日-24日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培训会。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疾控中心及全市从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共计110余人参加培训。
运城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培训会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陆立星对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二要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反应、认真细致、规范动作到位;三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发生。一是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规范性;二是要充分保证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要充分认识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的责任性和必要性。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省疾控中心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王三桃主任和主治医生张晓红老师,分别从《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技术指导即如何开展人群现场调查与食品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统计分析与报告如何撰写》进行解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收到学员的一致好评,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通过培训,学员们一致认同,要紧密结合本次培训,学深学透,回去之后,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培训内容和工作经验加以有机融合,转化为自身的知识,为我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把好关,迈好步!
目前全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食品卫生学调查不深入、食品样品采集不到位、报送信息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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