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讨厌的勇气》真的是一本宝藏书,他里边讨论的问题,可以解释我经常碰到的一些事情发生的本质。就像我前面写的文章,关于“愤怒”其实是一种手段和工具。当我知道愤怒是一种手段以后,每次想发脾气时,脑子里会出现一句话,你又要使用这个手段吗?愤怒的确控制了不少。
今天写的辩论主题是:人际关系中的“权利斗争”与复仇。说的还是愤怒,这里的愤怒比较细分,分为私愤和公愤。个人的愤怒(私愤)和对社会矛盾或不公平产生的愤怒(公愤)不属于同一种类。个人愤怒很快会冷却,而公愤则会长时间地持续,并超越了自身厉害。
这里做私愤的辩论。青年问哲人,当你无缘无故地被人破口大骂,你肯定生气吧?我觉得估计无人能忍得住,肯定很生气的,甚至大打出手都不为过。
哲人却说自己不会生气,为什么呢?他说因为遭人当面辱骂,肯定要考虑一下那个人隐藏的“目的”,要认清对方是在挑起“权力之争”。
这里我们了解下什么是“权力之争”。“权力之争”其实就是想要获胜,想要通过获胜来证明自己的力量。
所以对方对你的各种辱骂责难,只是在挑衅你,通过权力之争来达到让不顺眼的你屈服的目的。这时候你如果发怒,或者大打出手的话,就是正中下怀,关系会急剧转入权力之争。假设你发怒或大打出手压制住对方,对方彻底服输爽快地退出。权力之争并没有结束,败下阵来的对方会很快转入下一个阶段,“复仇”阶段。他会在别的地方以别的形式策划着复仇,等待着进行报复。好像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
本文举的例子,就是遭受过父母虐待的孩子有些会误入歧途、逃学,甚至会出现割腕等自残行为。如果按照弗洛伊德的原因论,肯定会从简单的因果论角度归结为:因为父母用这种方法教育,所以孩子才会变成这样。但是,阿德勒式的目的论是不会忽视孩子隐藏的目的——也就是“报复父母”。孩子知道自己出现不良行为、逃学,甚至割腕,那么父母会烦恼不已,会惊慌失措、痛不欲生。也正是因为知道了这一点,所以才会出现问题行为。孩子并不是受过去原因(家庭环境)的影响,而是为了达到现在的目的(报复父母)。
当人际关系一旦发展到复仇阶段,那么当事人之间几乎就不可能调和了。为了避免这一点,在受到争权挑衅时绝对不可以上当。
那到底应该怎么做呢?走开或是一味忍耐能不能解决事情?
具体做法,还请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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