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天空依然很蓝,白云依然可爱,就在他倒向血泊前,我始终坚定不疑的这样认为。
听他说,在一次拾荒运动中我的惊天动地的笑声打动了他,从此我成为了拾荒大军中的一员。他的个子不高,污垢的脸上依稀能分辨出两只眼睛。拾荒运动是遭人唾弃的,而我和他却乐此不疲。当每天穿梭于一个个垃圾场时,我和他就像一个枪法极准的猎手,一双极具杀伤力的眼睛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中搜寻每一件“宝贵”的东西,然后用特有的工具将其捕获,那一刻,我总觉得天空是那么蓝,生活是那样美好。
那天是他一生中最奢侈的一天。他去买了一套西服,虽也属下等货,但对于他——一个拾荒者——足以荣耀一辈子。他当然是有目的的,他是为了一个美好的愿望,甚至对于我更切密的一个愿望。他那天腰挺得很直,或许说是为配合西服顾作的帅气。他却是很帅,最起码在我眼中是这样的。
每天穿行于腥臭味交杂的环境中,一般人当然无法忍受。我和他似乎将它作为一种享受。这种享受是十分美妙的。直到有一天,在马路上被与自己擦身而过的女人身体中散发的香气击倒,从此使我开始厌恶垃圾的腥臭味,而向往美好的气味。我开始变得懒惰,不愿意与他一起搜寻猎物,我逐渐远离他所存在的世界,变得麻木不仁。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我拼命的冲出他的视力范围,而他没有呼喊我回去。
那天,天空碧蓝的,白云浮动,都市的人们依然继续着快乐而枯燥的生活。在街口的一家银行里,依然有着川流不息的人群。银行门口有一块大扁,上面的字我始终不认得。强烈的阳光将字照得金亮,我总梦想着它是块金子,当然最好是属于我的金子。
那天,他跨进了银行,穿着刚买的西服,他平身第一次走进这金子照耀下的大门。他在大厅中站了足有十分钟,他以平常搜寻猎物的眼神观察着一切。尔后,他跨进了第一步、第二步……。最终,他走到柜台前,他的双脚开始发抖,他的身体开始发抖,他紧摒呼吸,想极力压住每一根紧张而跳跃的神经。他从腋下抽出一把白晃晃的尖刀,外面的阳光投射进来,能够看到尖刀不断的闪动。在场的人出乎意料地惊慌失措,向大门奔涌而出。他并不关注这一切,他只用两只锐利的眼睛死死盯住柜台前的一叠钞票,用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抓起那叠钞票,塞进自己西服的口袋中。他死命地将钞票往里塞,似乎口袋有永无止尽的深度。霎那间,刺耳的警报声使他警醒,他手持着发亮的尖刀夺门而出。他沿着街道迅极向街口奔去。
那天,马路 上沸腾了,所有的人都高喊着“抢银行”的口号。我并不明白抢的含义,总认为抢与我的拾荒是毫无关系的。但那天的抢却与我有着亲密的联系。他持着的是一把钢刀,刚打磨过,锋利无比。当他穿梭于马路上,所有的人都用仇恨的眼光注视着他,一些好事之徒随即组成了一个强大的队伍,将他拦截在街口。一时间,所有的人都围住了他,用愤怒的手指刺向他的心脏。那一刻,我也在街口,我也是愤怒的人群中的一员。然而当我用手指戳向他的内心时,看到了他无助的目光。当他用无助的目光注视我时,我更看到了一种无奈与羞愧。
那天,在艳阳高照下,在无数仇视的眼光下,他将那把明晃的尖刀刺进了自己挺直的胸膛。那一刻,我看到鲜血喷涌而出,洒满了整条马路。当所有人满怀着胜利的心情扬长而去时,我却呆若木鸡。他含着迷惘的眼神在奄奄一息的时刻,用孱弱的声音在我身边不断重复着,“我们有金子了,我们有金子了……”
那天,我面带着微笑注视着他,就像当初的笑一样。他也将最后一个表情定格在微笑,永远不会改变。
那天,鲜血染红了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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