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爱一个人,是不是就不该在一起》

作者: 阿意禾 | 来源:发表于2016-06-17 00:50 被阅读2714次
    太紧密的恋情,很有可能会战死沙场

    张小娴说“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因为太爱,所以小心翼翼包裹涂抹自己去获得喜欢的男生的喜爱,这种感觉,你会不会有过。

    因为太爱,恨不得将整颗心捧给他却害怕他不珍惜随便丢弃,这种感觉,你会不会有过。

    因为太爱,自然去喜欢他喜欢的人,喜欢他喜欢的物,后来爱情不在了,习惯却改不掉了。这种感觉,你会不会有过。

    因为太爱了,从得到的那一刻起,就随时惶恐可能的失去,你会不会有过。

    总有人善意地提醒我,太喜欢的人,最好不要在一起。这个跟吃的一样,会上瘾。

    太紧密的恋情,很有可能会,战死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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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子说她就是这样,追到了暗恋两年的男生当男朋友,又惊喜又害怕。在一起三个多月里,好几次半夜惊醒,打电话跟男生确认,他们此刻确实在一起,而不是她一个人胡乱的意淫。

    木子总担心自己会不会矮了一点,胸小了一点,不够可爱,有没有不小心说错话,做错事,惹他不高兴,甚至他一个表情不对劲,她就心悬半截。

    她说,这样一段太小心翼翼的爱情,经不起一丁点风雨。她活得卑微又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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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微博上有人问:所以最爱的人,是不是就不该在一起?

    楼下a评论:最好不要。

    你看孔雀东南飞里面,焦仲卿太爱刘兰芝,爱得太用力,最后不就自挂东南枝了么。

    还有一个影帝和主持界的一姐,刘烨曾经那么深深爱着谢娜。

    他说“只要谢娜今天说结婚,我明天就娶她。”

    他说“灯光打在她脸上,好看极了。我相信,我人生最浪漫的时刻,就是娶谢娜的时候”。

    最后那个说最爱娜娜的人把自己关在房间哭了好长好长时间,还是娶了法国妻子。

    你看,最爱的人果然不该在一起,那句话叫什么来着,相爱相杀。

    所以,与其预知明明白白的伤痛,不如,一开始,就不去触碰。

    《太爱一个人,是不是就不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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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既然如此。

    那就去和最爱的他说,算了吧,和最爱他的那个你,说不要再想了。

    试一试看看,是不是真的可以算了吧。

    你确定,没有他之后的平淡流年,是你想要的稳稳幸福,而不是悔青了肛门的遗憾。

    巴尔扎克都说了,晚秋季节还能找到春天和夏天错过的鲜花吗?

    错过了最爱的他,可以保证下半辈子好好再去爱别人吗?

    闺蜜远方来电,说想要和相恋五年的男票分手,男生要出国,而她们现在本来就是异地,差距越来越大,不仅仅是时间和距离,想去想来是不会有结果的,不如果断分手。

    我问她,当决定分手那一刻,你是什么感觉?

    她说,心酸。

    她说我已经在心里反反复复演习无数遍了,不会心痛了。

    可是还有心塞不是么,那种连带整个胸腔一起搅拌的心酸,我想你这辈子永远会记得。

    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才是真真痛的。

    即便感情明明是我们自己的,却连自己也管不住,就像紧握在手里的沙。怎么能让自己去爱,不爱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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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乎上看到一条,问“相亲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有人回:

    两个已经遍体鳞伤的人企图携手走进坟墓

    或者两个害怕受伤的人企图携手走进坟墓

    或者一个遍体鳞伤的人企图假装携一个害怕受伤的人走进坟墓

    或者两个遍体鳞伤的人装害怕受伤企图携手假装走进坟墓

    那是不是可以解读为,不相爱而非要在一起,从此我就叫做“坟”,你就叫做“墓”。

    匆匆忙忙相识,匆匆忙忙靠近,匆匆忙忙稳定,我还没习惯和你手牵手的感觉,他妈的哪儿来那么多一见钟情。

    那些忙碌在相亲一线的人,她们的痛苦,或许其他人不会知道。

    有的揣着旧伤,却要去迎接新人。来来往往,久而久之,就麻木掉了。跟自己讲,不要再相信爱情。

    有的看过无数张脸,一闭上眼还是那副面孔,讽刺“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我爱上的人都像你”。

    还有的人,爱说自己已经忘记,像催眠一样麻醉记忆,偏偏离幸福只有一步的时候,还是输给了在原地一动不动的你。

    我可以假装幸福,骗得了所有人,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甚至闺蜜,却唯独瞒不过自己。什么“我会记得你,然后爱别人”的傻话,也不过是说给你听听而已。

    既然放不下,为什么轻易说,不在一起。

    在我看来,最相爱的人,最该在一起。

    哪怕就如你预言,我会受到十万点的伤痛,也总好过一生郁郁不得的遗憾。

    木子说,即便是分手了也不曾后悔,那个人,是她最动人的情怀,如果没有在一起过,她一辈子也不会安生。

    前任攻略里,罗茜在婚礼上哭得面目全非,她说“赵明,谢谢你对我的好,我愿意嫁给你,但是,我最爱的人不是你。那个人,我们从认识到现在,十四年,我爱了你十四年”。

    “我倔强可是我胆儿小,我高傲可是我害怕我的自尊,我害怕万一你不喜欢我了,我们是不是连朋友都做不了了?我这一害怕就是十四年。同时,我又自信,我认为你是爱我的,你是属于我的,这一自信,又是十四年”

    这一段,真的真的戳到我了。

    每个人都为这十四年哭得稀里哗啦。尤其是孟云最后那一句,“爱过”。

    深深爱过,却没有在一起。

    撕心裂肺的自白和十四年的守候背后是满满的遗憾,我们摇旗呐喊,为什么就不是孟云和罗茜在一起呢?

    最后罗茜才明白,最坏的结果不过是遍体鳞伤,也总好过,一切,从来都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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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爱情里,人最终取悦的是自己。

    从知道爱上你的那一刻起,你就是悬在心口的红玫瑰,拿是拿不掉了。你就是我点在眉间的朱砂痣,舍也是舍不得的。

    既然跟不爱的人在一起,一年还是有365天,每天还是有24个小时。

    时间还是一分一秒地过。

    那为什么不选我最爱的那个。

    我的人生只有一次,我想去爱,我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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