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春秋大义—中国政治制度下皇权与学术》
里面这句话,向我们昭示了一个非常令人不快的道理:在权力场上,做贪官乃是保全自己的一种有效手段,适度的贪更容易让领导对你放心。
怪不得古代官场如此多贪污腐败,原来更深层次含义在这里。可以联想到,为什么精忠报国,打算收复失地的岳飞,被宋高宗和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因为岳飞威胁到了高宗的皇权和统治地位,所以被杀。呜呼哀哉,理想中应该奸臣、贪官被处死,结果恰恰相反,好人得不到善终,太具有讽刺意味了。我想这还是遇到了昏君,所谓上梁不正,若真是如唐宗宋祖这样的明君英主,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所以贤臣良将还要掌握一项技能,那就是读心术,要在外挥师沙场,气吞万里如虎,在内灵活多变,心思敏捷如狐。这样才可明哲保身,善始善终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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