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一天,我出于喜欢开始写小说。又有一天,我出于喜欢开始在马路上跑步。不拘什么,按照喜欢的方式做喜欢的事”——村上春树
当关掉酒吧的村上春树开始从早到晚的伏案写作,他逐渐感觉感到身体状态变差,于是开始跑步,这一跑就是几十年。
他在哈佛晨跑时,看着一个又一个人超过了他。“世间超出我能力范围的事太多了,怎么都赢不了的对象太多了。我的人生是不是也有这样的过去呢?看着她们长长的马尾,显露出的自豪,双脚有力地踢着地面,不过这也是当然的事啊,他们可是哈佛大学闪闪发亮的新生啊。”村上通过跑步获得了许多“跑步哲学”。
可以说写作和跑步是村上灵与肉的结合。所以村上才说,如果当初他改行做小说家时,没有痛下决心开始跑步的话,他的作品肯定跟现在写出来的大有不同。村上没有太多写同龄人,他的自行车身上写着“18 til I die”,想必就是秉持着这样一种人生态度吧:以18岁的心态按照喜欢的方式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失败了便吸取教训,永远看着自己前方三公尺的路,一步一步向前跑。逐渐逼近自己的理想。
18 til I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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