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楷道德经(28)

作者: 春华晚 | 来源:发表于2019-03-19 07:14 被阅读10次

    第六十八章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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