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哲学里,人性善恶争论不休,可谓平分秋色。代表人物是孟子持性善论,荀子持性恶论。而在西方,却没有这样的争论,因为西方社会在骨子里从来就不相信人性是善的。伊甸园的神话早就告诉我们,偷食禁果的亚当和夏娃被惩罚下凡间,有了一个沉重的肉身。这个肮脏的肉身让人始终葡匐在地面上,变得异常邪恶和自私。人一旦失去外在束缚就会作恶。这几乎成了外在社会的一致论调。所以西方人不像中国人那样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人的自觉和道德品质上,而是相信外在的束缚。他们不期待人做善事,而是想尽办法约束人不去做恶。正因为此,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在西方才会如此深入人心。让权力互相制衡,彼此监督,就是防止作恶。
孟子认为,“性善”是人的天赋道德:该说的根据是“四端”之心。《孟子·公孙丑上》云:“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这就是说,人的四种最基本的道德品质--仁、义、礼、智,是从恻隐、羞耻、辞让、是非四种天赋的“心”发端的,也可以说就是这四种心“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告子上》)所以孟子得出结论说:“仁义礼智,非由外烁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同上)意思是这四种心或品质,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人生来就固有的,只是人们没有通过思考而发现它。
人评价善恶的标准是是否对自己有利,社会评价善恶的标准是,是否对大多数人有利。当利益改变时就是善恶转换的时候。
然而,当受特定情境或者氛围的影响,人的性格、思维、行为方式等会表现出不可思议的一面,体现出人性中恶的一面的现象,被称为“路西法效应”。
每当这个世界上发生暴力事件时,我们总会在同情受害者的同时强烈谴责施暴者。可是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们都不认为暴力事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更不可能认为自己有一天会成为残忍的施暴者。
路西法效应是什么意思呢?西方神话中,路西法就是魔鬼撒旦的另一个名字,它就是由天使堕落成的恶魔。而正如此书的副标题: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人菲利普津巴多。他是一位相当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他曾经做过一个震惊世界心理学界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在这个实验中,连作者自己也意外地沉浸在了心理的阴暗面中,人性堕落的速度和程度都远远超出了预计,而至今也没人敢照原样把这实验重复做一次。
怎么会写这样一本关于探索堕落的书呢?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作者菲利普,他的童年是在美国贫民区度过的,这样的成长环境对他日后的生活和在对待事物的看法上都起到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贫民区里各种“街头智慧”、“生存法则“,以及周围伙伴的堕落,使作者开始对人性产生了强烈的好奇,特别是人性的黑暗面。多年后,《路西法效应》面世了。
美国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在其著作《路西法效应: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一书中详尽描述了1971年他所做的一项模拟心理实验,这项实验后来被人们称为斯坦福监狱实验。
为了验证社会环境对人的行为究竟会产生何种程度的影响,以及社会制度能以何种方式控制个体行为,主宰个体人格、价值观念和信念,津巴多博士在报纸上发布了一则广告:“寻找大学生参加监狱生活实验,酬劳是每天15美元,期限为两周”。
结果有70人报名,经过一系列心理学和医学测试,24名身心健康、情绪稳定、遵纪守法的年轻人入选,他们被随机分成三组:9名看守,9名犯人,6名候补。
为了让情境更加逼真,斯坦福大学一栋教学楼的地下室被改造成了监狱,看守们配发了警棍、手铐、警服、墨镜;犯人们则由真正的警察从家中将他们逮捕,之后要求犯人们换上囚衣、不许使用自己的名字,只能使用数字代号作为自己的身份、戴上手铐、要求服从监狱的管理。
很快,所有人都在这种模拟的情境或氛围中投入了自己的角色,看守开始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责,他们折磨、羞辱敢于挑战自己权威的犯人,并且这种惩罚逐渐升级;而犯人们则逐渐出现了和真正监狱中首次入狱的犯人非常相似的反应,他们逐渐变得服从,逐渐认同了自己的犯人身份。
在这个实验中,几乎所有人都过度地投入到了自己在这种氛围中的角色,模拟监狱体现出了真正监狱中才会有的情形,为了防止更严重的问题发生,实验不得不在第六天终止了。
一般我们都倾向认为自己是独立的个体。受到社会的影响,会有一定的从众心理并盲从于集体的力量。读了《路西法效应》后,我感到深深的忧虑。原来,我们所谓的自我意识可能远远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强大。
路西法效应通过为期约1周的实验,向我们展示了几个普通人在情景力量的作用下,如何变成了恶魔,并用这个原理来诠释发生在阿布格莱布监狱的虐囚事件。
一个善良的普通人,当情景赋予他狱卒的身份之后,他变得异常残暴,路西法效应让我们看到了情景的力量。很多时候人作为社会的机器是受到环境的摆布的。当年参与文革的大多数人也只是身边的普通人,而一旦社会把他们粗暴的划分成成分好和成分不好的两类人时,原本几乎和睦相处的两类人瞬间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一类人拿着社会赋予他们的权力和武器对另一类人进行了惨无人道的伤害,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力量的恐怖。
社会力量的强大足以碾碎个人的意识,帕斯卡尔说:人是一个会思考的芦苇。可脆弱的个人随时都会淹没在社会的滔天巨浪中。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这个社会意识是不对的,但也无法改变什么。和集体作对就像以卵击石,最后玉石俱焚。
应试教育制度,就是一种非常残忍的摧残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制度,很多活泼可爱的孩子变成了做题机器,失去了创新意识。不是没有人意识到应试教育的缺陷,只是作为这个制度化社会的一员,个体被管理者剥夺了反抗的权利,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不敢去反抗集体。
通过制度性的安排,分散了责任。很多当权者不直接面对应试教育受害者--学生,只是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此,眼不见,心不烦。
应试教育也采用了现代性的管理机制。现代性的管理者不论是因为工作岗位要求还是职责,都要求高效,服从和有秩序,因此,现代性中的权力结构使得管理者为了保持效率秩序而允许采取暴力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威--暴力是最有效的方式。而当受害者处于受奴役地步,被剥夺了反抗的权利,只能完全按照施害者或者管理者的意图来行动,就实现了现代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很多教师对学生采取暴力和体罚,这些教师都是普通甚至很善良的人,但在这个社会情景下,教师变成了制度的工具,教师也是应试教育的受害者。而学生,则更不敢反抗。
我们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独立的人格,认为自己是个好人,但实际上我们是不在为某服务呢?是不是在助纣为虐呢?
书的最后,作者有所转折,认为人性终究是善良的,并提出了一些方法来对抗外部情景和各方面的系统力量,使人保持其善良的品行。
这本书展现给我们的就只有一个简单的主题:人为什么变坏。可书中的观点却对我们的大众化的现有观念有着强烈的冲击。例如书中说到的我们常常不理解为什么总发生校园枪击案这类事情,我们认为他们是坏蛋,他们残暴,不仁,嗜血成性。仿佛把罪恶当成了某种人的特质和性格,认为他们天生就注定行恶,从而把自己和坏分子隔离开来。整个社会也是如此,这样人们就失去了反思根源的机会。其实在社会心理学中,一个人会犯罪,并不是他个人的性格特质问题,相反,一个平时非常善良温厚的人也可以成为凶手,是一些情景、一些环境,使人为恶,使人堕落。这就是情景力对人的影响。在大的情景力作用下,人类的意志显得如此渺小以至于到了可以被忽略的地步。在这种状态下的人,对自己所做的事是没有任何评价能力的,失去了道德和认知的束缚,堕落也就随之而来了。于是这时,你对自己的控制能力还有信心吗?
人改变行为的因素有五种,包括:去个人化,服从权威,从众需求,角色认同,自我辩护合理化。
1、去个人化:就是创造“匿名”的状态。实验中,全部穿制服,戴面具。这就容易给他们一个感觉:“没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我也不用为我做的坏事负责。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不少见,如网络匿名留言谩骂等等。
2、从众需求:人希望融入集体,来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这是最基本的人性需求,本来无可厚非,但在极端环境下,会让人服从不合理的事。当身边的狱卒全都在体罚“犯人”的时候,为了不被排斥,即使是好心的狱卒,也很难出头制止,只能沉默。这样的沉默,无形中纵容了暴力。
3、服从权威:人类有服从的天性,在一定情境下,甚至会屈服权威从而违背自己的道德原则。
4、角色认同:是指一个人的态度及行为,会趋向于与他扮演的角色一致。
5、自我辩护合理化:人们会自发地为自己的行为找理由,使自己的认知达成一致。
邪恶在最平凡的人中诞生,也由最平凡的人来施暴。我们必须拼命和它斗争,才能保有人性中的光辉。
我们不难发现:“坏”不是一开始就表现出来的,而是被动诱导出来的。邪恶的一个特点,来源于平凡——它在最平凡的人中存在,也由最平凡的人来实行。在诱导下,人们甚至不知道、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也不进行自我思考,只是屈从于情境。
当然,作者研究这些,并不是想用环境对人的影响来替犯罪的人开脱,这不能成为他们免责的理由。研究这个问题,是为了使人们正确地面对各种不良的情景,找到根本的原因并改正它,防止更多的人被其影响。同时,也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脆弱,在面对类似问题时不会轻易的被情景所屈服,做到随时对自己身边情景秩序和社会环境保持独立和警觉,对自己的心灵做出重新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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