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时候萌芽不懂事阶段,只喜欢看一个人的作风,喜欢他们所做的事,便想和他们做朋友。
我的女朋友有些都是这样认识的。
到了大学阶段,刚开始进来的迷茫,中段的急躁空虚,现在心绪的安稳,也经历了一个过程。
于是,不再无关外表的看人。喜欢,从小事知人。
之前,肤浅的人,才从外表看人。
现在,深到骨子里的美,从来和外表有关。
一个有眼睛美的人不一定美,但美的人,眼睛去看,一定是舒服的。
纵使孑然一身,也做自己的女王
02
和朋友一起看天使之路。
这种平常生活触不可及的生活之路,在接触不到的心中,显得高大上。
从出选,一级接一级,不是说很喜欢每个人,也不是欣赏每个人。只是她们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两个字,自信。
肤色,台风,表情,在这种劣势被展露无疑,受别人语言评价,即使各种不如意的情况,每个女孩子都很自信。
有一点很奇怪。不喜欢某个人,也不欣赏她所为之认同的美,但在看到她们很努力去追求的时候,心里总是很感动。
有许许多多追梦者,都如这般,接受没有天赋也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打击,付出时间,伴着孤独,忍重前行,为一件看不到光明甚至没有方向的事,挥洒自己的青春。
纵使孑然一身,也做自己的女王
03
我想到了自己的写作。
我来简书两个月有余。
在别人两个月已经签约成功,粉丝过千,喜欢上万时,我还停留在不到一百五的粉丝,每篇文章基本不过十数人喜欢的数。
我知道,这是自己的原因。
只是长了,自己也慢了方向。
每天简书的首页,罗列的文章多达几千喜欢,自己的不过零头数尔尔。每个消息都会查看,尽管是拒稿的一条通知。我其实很想说,每一个点赞都真的是我的动力,我很需要,也很珍惜。
我知道我是个有点情绪的人。在心情好时,很快就会写出很多。在低落时,一两千字也需要两三天。
纵使孑然一身,也做自己的女王
04
写作好像慢慢变成一种慢性病。每天打开简书,在首页看文章,一天最少不下五次。
在寝室,在图书馆,在教室,我在简书。
我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做着相同的事。在简书,我是我自己一个人的王,在自己的王国,挥斥方遒,虽然,文字显得很稚嫩,虽然,道理不那么有道理。
可我热爱文字。我喜欢文字,最爱我以我手写我心,在文字的激流沉浮中,我快乐,也愉悦。
曾看一部小说,因为男主一句话:我以我血祭大周,愿激三军守山河。而激动的内心澎湃,久久不息。
纵使孑然一身,也做自己的女王
05
我不知道写作这条路,我是不是孤身一人。
我想,即使有很多人和我一样,也不会给我安慰。
我们都是一群孤独的狼,在黑夜的凛冬,急速奔跑,捕食,生存。为了守住自己的一方领土,在文字的大草原,只有不断读文捕猎,充实头脑来强健身体,才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有自己的心安之处。
也许不是每一位写作者,都是我所想的。
只是,写作这件事,在我心里,有很重的分量,我不敢轻慢懈怠,时常一颗虔诚的心,如烧香礼佛前净手,温文尔雅,温柔礼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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